1976年毛主席逝世之后,我从内蒙古边境返回了北京,父亲那时已恢复工作,回到商业部任副部长。唐山大地震之后,父亲被派到全国抗震救灾指挥部任副指挥,华国锋担任总指挥。父亲去唐山视察的路上发生了车祸,只好回京治疗,没过两天就带伤长住指挥部,几个月都没回家。当时的指挥部就设在人民大会堂里,正好在主席逝世之后的灵堂旁边厅中。
改革前是严格的计划经济管理,全国的商品与物资都是由部里统一安排与调动的。也正因此,全国的各重大活动时都会有一位商业部的副部长任副指挥或副主任,为重大活动安排和调动物资。如每次的全国体育运动会,连运动员的服装、食品、体育器材等都要由中央统一指挥调动才能保障,而爸爸的特权就是有一张在各体育比赛场馆都能进主席台的通用票。当每次父亲因工作原因不用这张通用票时,我和哥哥也会偷偷拿着这张票去看一些比赛。
我第一次将妞妞带回家之后没几天,军代表就找父亲谈话(当时实行军管,所有国家机关中都有军代表监管)并提出了反对意见,理由很简单:妞妞的父亲有问题。不记得当时说是“反革命”罪,还是“叛徒”罪,反正是有严重的政治问题。在那个“四人帮”横行的时代,政治是生命,我们曾目睹了无数革命干部在“莫须有”的政治面前失去了生命。那时的思想觉悟,还不足以支持为了爱情而牺牲家庭,牺牲父母的政治生命。“万事孝为先”深植于心中,为了爱情我可以放弃个人的得失,但不会放弃和伤害父母的政治前途。
“孝”实际应是一种责任,不只是听从父母的教诲,还有养护感情,更重要的则是维护,维护长者的信仰与利益。尤其是那个动荡的时代,哪怕是当“革命群众”要打倒父母这一辈“走资派”时,我也坚决地站在父母的一边,与抄家的“革命小将”们面对面地抗争。我坚信他们选择的道路与信仰,更坚信他们对我们的爱!
我只能服从退出。为防止这种政治危险的重演,在我家暂住的姨代父母做起了大媒,将一位父母老战友的女儿带到了家中。
抗日战争时期父亲在新四军作战,从竹沟新四军干部学校的教员开始,到后来的税务官、粮食官、财政官、后勤官,结识了许多的战友。中原突围之后离开新四军五师,转战到东北,妈妈和姨也都在新四军参加作战。虽然解放后这些战友都少有联系,但“文革”的划线,让老战友们不得不又串联到一起了。“文革”时的大清查,翻历史的账,每个人都不得不找那些尚未被打倒的战友们为自己的清白作证明,战友之间的活动与联系反而更加活跃了。
前岳父是一位老将军,曾在五师任过十三旅的旅长兼政委,解放后在军队的政治学院任主任,“文革”后任过成都军区、武汉军区的政委,是位有文化的“军阀”。曾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立下汗马功劳,和父母都是老相识,一起出生入死许多年。姨和前岳母曾在一个连队搭档,更是感情深厚,因此从父母的层面看,这当然是一段好姻缘。
见面没几次我就奉命回了部队,第二年春节假期回京时就举行了婚礼。从见面到结婚大约一共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中间只见过几次面,或许谈不上什么感情,但父母之命的婚姻在那个年代并不只有我一个,或许这是大多数人的命运安排。
所谓的婚礼就是两家人聚在家里一起吃顿饭(后来又与亲朋好友在森隆餐厅以每桌20元的标准摆了两桌酒席),再说些祝福的话,那晚也许是想起了妞妞,梦一样的婚礼上只喝了很少的酒,我却早早地要昏睡了。
饭间离席而去,睡在所谓的“新房”中却不知道什么是“初夜权”。
三天后,姨以为我生理上有什么毛病,还逼我专门去医院检查,她们并不知道心里的伤痛并不可以用行为来解释。
姨认为,两位出生入死的战友子女结亲,既有历史的深厚友谊,又门当户对,本应完美无缺,亲上加亲,恩恩爱爱,战争年代大多数人都是先生活后恋爱的。“文革”时,早就没有了爱情,爱情被打入了十八层地狱,被当作是资产阶级思想的产物,被社会所不容,因此先结婚后恋爱则成为一种正常的婚姻状态,似乎爱是因婚姻而产生,否则就是不道德。
那时虽然刚刚打倒了“四人帮”,但政治斗争的硝烟仍然弥漫,政治上的可靠性,仍是婚姻的重要指标和条件,战友之间的子女联姻成为一种风气。父母们、长辈们似乎因“文革”而重新回到了战争的年代,就像那时他们选择了革命一样,不是因为懂得什么是革命,而是为了打日本而选择了革命,而在后来的战争中慢慢了解革命。他们同样认为,选择了婚姻,也就会慢慢懂得了爱。
即使到了今天,在婚姻与爱的选择面前,丈母娘们仍常常将住房、收入、学历等与爱无关的物质条件当作婚姻的先决条件,而把爱放在第二位。婚姻的好坏,似乎是由外部条件决定的,而不是由两个生活中的主角之间是否有爱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