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位夫人,年幼时就很优秀,越南的胡志明主席“文革”前来访时,参观北京的少年宫就是她代表少年宫演奏钢琴,其后中学又考入了北京最优秀的师大女附中,长相也很端正美丽。我唯一不知道的则是“文革”中,她入伍不长时间因父亲被打成了“走资派”,部队将其关了禁闭,做了不公正的处理,使她的精神受了刺激,直到她父亲“解放”之后才逐步恢复正常,而这个特殊的经历为此后的生活埋下了伏笔。
部队的制度让我们俩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局限于一年最多不到两个月,干部有一个月左右的探亲假,家属可以到部队探亲一次,通常野战部队营以上的干部才能享受随军家属的待遇。许多营以上干部才能将生活在农村的夫人与子女带到营房的家属院居住,长期分居就给建立更亲密的感情制造了许多障碍,军队的生活也许并不适合建立家庭。
按照部队当时的规定,连、排干部应两人相加满50岁,方可结婚,两人满54岁方可生孩子。也许是为了维系婚姻,她在我认为安全的条件下怀孕了,但违反了有关规定。
母亲是位坚定的马列主义者,有极强的纪律性,尤其是经历了“文革”时的干校生活,更深知要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和各种规定,哪怕是一种号召式的精神。那时并没有严格的独生子女制,只是提倡“只生一个好”,但母亲就已经对子女们下达了命令,每个子女都只能生一个娃。尤其是不得违反部队的规定。
哥哥生了个女儿,妈妈当然希望我能有个儿子,但那时哥哥的女儿只有两岁,还没有资格去幼儿园,妈妈希望等哥哥的女儿送了幼儿园我再要孩子,这样既遵守了部队的规定,又不会在家里因同时有两个娃娃要照顾而产生矛盾,但矛盾真的产生了。
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我在部队期间家里到底发生了些什么。那时一大家子的人都住在父亲分配的一个四合院中,两个小孩和两个保姆让本来就不大的空间更加拥挤了,为了孩子难免会发生许多的矛盾。
只知道父母为这些矛盾争争吵吵,气得生了病,哥哥好心到我的岳父、岳母家里告了一状(那时岳父、岳母住在海运仓的部队招待所中),令这个本就带些“军阀”作风的岳父大怒,认为颇对不起老战友,更加使矛盾激化了。
也许在我家和夫人自己的家中,我的夫人都受到了不太公平的待遇,结果是精神的不正常再次爆发,常常做出一些令人无法接受的事情,我也曾为此而施展过军人的暴力,但一切都让事情走向了反面,没多久我们就分手了。
遗憾的是她的两个哥哥都与我命运相同,后来都离婚而重新建立家庭,只有她的妹妹,找了个不被父母所接纳的人坚决组成了家庭,幸福坚守到如今。
也许这是一个时代的悲哀,或者说我们都是“文革”时代的牺牲品,当人们迫于某种外界环境的干扰而无法自由地生活时,尽管人们都从最安全和善良的好心出发,但最后得到的并非是预期的结果。
那个时代许多家庭都遇到了同样的问题,许多的这种本应是“亲上加亲”的婚姻都变成了“愁更愁”,许多子女因此只能在缺少父爱或母爱的条件下畸形地成长。那时的婚姻破裂也许不是因为房子,不是因为钱财,更不是因为小三,也养不起二奶,种下的种子缺少爱的基因,因此无法结出爱的果实。
如今的一代至少在选择上是自由的,没有那些本就与爱无关的政治环境,没有那些人为造就的限制性因素,也没有那种政治斗争中的危机感,当然也少了许多“不得不”的压力。
自由也许是爱生长的土壤,历史的阴霾,希望永远不要在我们的下一代身上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