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方玮明所说,他们的相识缘于一场狗血的英雄救美,英雄自然是方玮明,但“美”却不是什么美女,而是乔治。
乔治那年二十二,比方玮明大一岁,我们都知道西方人成熟得比较早,但乔治却是个特例,因为他长了张外国人少有的娃娃脸,加上是混血儿,皮肤非常白皙,五官阴柔,也就是带点女气,所以怎么看都像小受。
西方人里同性恋很多,即便在校园里也不少,乔治长得这么招风,自然吸引了好些男同志的注意,加上他刻意隐藏身份,别人都以为他是家境不好勤工俭学的普通出身,所以一个有俩小钱儿的男同志就盯上他了。
那人相当没有人品,竟然用了最下作的手段,就是下药,但他千算万算都没算到乔治的意志力那么强,被下了药还能打伤他逃跑。
被药物迷失得几乎失去本性的乔治,靠着顽强的意志力跑了很远,最后在一间咖啡馆门口倒下,那间咖啡馆刚好就是方玮明打工的地方,他那时候刚好下班,一推开门,便看见乔治倒在地上。
这厮记性贼好,可以说是过目不忘,只要见过一次的人脑子里就会有印象,他曾经在学校里见过乔治,所以立刻认出他是自己的同学。
抱着国人秉承的见义勇为思想,他把乔治扶了起来,本以为他是生病了想送他去医院,却发现他是中了别人的暗算,当时的乔治已经失去了理智,不但对方玮明动手动脚,还开始撕扯自己的衣服。
听到这里,我不怀好意地斜瞥了他一眼,说道:“老实交代,你后来是被他压倒了,还是压倒了他?”
我自然相信方玮明不是个弯的,而且他既然敢跟我说这事儿,就表示他肯定没跟乔治有什么超友谊关系发生,这么问纯属逗他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