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
那时学校和家长对这种事情管的比较严,一般都是采取一棍子打死的做法,手段残忍,后果严重。我当然不愿意领受这样的“好事”降临,虽有想法,但是竭力压抑自己。我在初中的时候,就已经有了5,6个非常要好的哥们,他们初中毕业以后没有继续读高中,有的参了军,有的上了警校,还有的读了中专,算是早我一步迈入社会。闲暇之余,他们经常来学校找我,我就跟他们说起我喜欢班里的一个女同学,架不住他们一通游说,我被他们说的跃跃欲试,遂决定“下手”。如何出手,我们那时不像现在有手机有QQ,可以用很电子的方式就办了。想来想去,还是用最通俗的手段------写信。但是如何写,怎么写,又是摆在我面前的一道难题。其实在这之前,情书不是没写过,曾经帮着对门的邻居写过一次,一晚上,四篇作文纸,写的酣畅淋漓,文中回避了敏感话题,强调两人认识后如何共同学习,共同进步(纯属扯淡),最后该邻居大获成功。事情转到自己头上,才发觉自己根本提不上台面。经过一整天漫长的思考,憋了很久,终于想出“情书”的内容------短短6个字:交个朋友,好吗?事后,知道此事的人,无不笑掉大牙,都夸我不是一般的傻,是真傻。但是我却从来不这么认为:情书写多了,一旦落入老师之手,那证据之确凿,不容我有丝毫诋毁,后面等待我的将是老师的批评教育,以及父母的责骂。但是眼前这六个字,情节似乎轻微了许多,可以装傻,可以抵赖,可以淡化之。那时,这么做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