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会思念起她来,披头绝望地想,都这么多年了,誓言都已经过去,眼泪也早干了,即便最深沉的爱也在时间的消融中蜕化干净。披头这四五年中没有任何姚兰的消息,他也没有去打听姚兰的消息。自从他离开故乡,远离过去生活的一切后,他对故乡的思念从最开始的强烈变得越来越淡漠,对姚兰的爱也逐渐被他扔在脑后了。他认为那个曾让他心动,并对他爱得疯狂的女孩现在一定在家乡结婚生子,变得成熟、世俗了,少女对情爱的狂热此时也一定会被亲情的温馨甜蜜取代。披头自从来到这个城市后,他没有改变的是两件事,一件是他的交友方式,另一件是他业已养成的读书习惯。自从他被姚兰引导并形成这样的习惯后,他就没再改变过。他涉猎文学、艺术、哲学、政治、经济,包括管理,最令他喜爱的是历史,他爱历史人物传记。另外他流浪的个性使他特别喜欢独自驾车旅游,于是他也着迷于地理。他这几年像海绵一样吸食着他认为合理的知识,他认为自己所缺乏的知识,他疯狂于阅读,几乎没有选择。但有一点他和很多人不同,就是他阅读有强烈的兴趣使然,他学他认为感兴趣的知识,经常是通篇几遍阅读,如果他不喜欢什么书籍,他就会泛泛而看。他曾经一度迷恋宗教,后来有一天就把书扔了,不再去看,因为他不喜欢宗教中那些教人向善的说教。他整个人的性格注定他无法认同繁文缛节,尤其是对既定的规则和教义。所以他在商业经营中解决问题的方式更像是在蛮荒时代的角力而不是文明社会的斗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