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分第二十八章 我们是平等了(3)
一个月后,法庭重新开始审理此案。这天早晨八时,法院内外聚集了许多闻讯赶来的民众。原告亲属上午七时就在法院大门内守候。法院内随处可见全副武装的武警和法警,这一切都暗示着这起案件非同寻常。
参加旁听的有三十多人,旁听者旗帜鲜明地分成两派,分坐左右两边,左边是姚兰和披头的支持者,而右边是被害家属、亲友,期间也有几个当地报社记者。
八点半宣布庭审正式开始。八点三十五王谦被带进法庭,姚兰第三次在法庭上见到王谦,她发现王谦与以前有了很大不同,与她在看守所隔着玻璃窗看到的差别很大。此时的王谦更憔悴,消瘦,目光中充满忧郁,有一种听天由命的感觉。
八点五十检察官开始宣读起诉书,起诉书表明在一九某某年八月七日凌晨四时,被告人为了阻止煤矿救援因井下透水而被困的矿工,手持利斧先破坏了煤矿与外界的通讯电缆,然后到煤矿车库破坏车辆,在被告人正在实施其破坏行为时,煤矿保安发现了他,于是立刻上前阻止其破坏活动。在阻止被告其行为时,被告手持利斧砍伤两人,砍死一人。被告的行为在主观上有实施犯罪的动机,客观上造成一死两伤的后果,实属手段残忍,穷凶极恶……检察官起诉书宣读用了五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