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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走他乡的阿央,耳濡目染对艺术了解更多。
在黑石渴望的通往大师的路上,充满了模仿。阿央厌恶的名单也不断随之拉长,神经质的荒木经惟,压抑抵死的法斯宾德,古里古怪的达利……她不喜欢那些外国人,他们害她总是一丝不挂对着镜头。
她花了一年的时间才能在明亮光线下脱掉衣服,坦然当一个模特。后来就越来越失去紧张羞涩,在租的顶楼屋子里,黑石拍她,她思绪不知道飘到那里。
唯一的例外是个叫瓦尔达的老太婆,拍的东西有种难以言喻的绵软悱恻。一堆土豆里,露出一张笑脸;碎石头堆叠出坟墓,上面开了几朵小花。这些让阿央想起自己被洪水覆盖的故乡和死掉的亲人了。
她去过草原,也下过江南。
她署在杂志上的摄影人物名,起初叫云梦,到了上海,变成莉莎。然后她又去了西藏,再回北京,改叫央玛兰。像所有改头换面的女明星一样,改名换姓的央玛兰,更容易引发雪域朝圣的空灵联想。
她是一个不错的艺术摄影模特,也一件优美的人体道具,黑石根据不同潮流为她命名,换来名气和钱。
黑石去拍别的模特时,阿央在租的房子里专心洗碗。
黑石和别的年轻女孩也说同样的话,并且越说越顺溜:你太美了,你就是我梦寐以求的女神,我要拍你。
阿央亲耳听到的一次,她觉得自己碎掉了。她和黑石打起来,把地下室所有东西都摔烂,嗓子高亢恶狠狠叫嚷撕扯。过后,还是两个人鼻青脸肿一起赔偿了房东,再搬家。//
这种事习惯了以后,阿央已经不介意了。她选了这种狼藉的生活,这个狼藉的人,她有什么理由去折腾?
碗和人也没有什么不一样,洗得洁净如新,细细去看,磨损缺口早已诞生。阿央抬起头时,看着玻璃窗里自己的影子,愣了几秒。不知不觉,去过许多地方,不知不觉,十年过去。不知不觉,绑辫子的姑娘,变成披头散发的女孩。
她用手指沾水,在玻璃上写起字来,片刻,眼前浮出歪歪斜斜的两个字,李央。
这个名字简单,平凡,吻合她这样读书差,字也写得不好的女生,只念完高中,就跟着她仰慕的男生走了。
离开故乡,去真正的大城市时,男孩对她说,我是你生命中的黑石,闪耀与众不同的光泽。
这种透骨入心的自恋文艺腔,如诗句,如幻觉,曾让少女欢喜颤栗,仿佛自身从此传奇,脱离生活的尘土飞扬。
6
阿央只用了一个小时就收拾了衣服物品,打车去了火车站,在黑石外出拍片之时。
找到大泽不难,大泽连本省都没有出,念了省内的大学,找了省会市内的工作,工作同时还读了一个在职研究生。买了学校附近的房子。世上之所以有同学录,就是方便久别重逢的。
大泽没问阿央,这十年你都去哪里了,做什么了。
他买了很多材料,在家里做了十二道菜。在他们家乡,招待贵客的正式宴席就得这么多道。
然后他们一边喝酒一边吃。阿央蹲在椅子上回忆,“你还记得吗?小时候你捉麻母给我。”
“我记得。那些昆虫挺可怜的,不过死得其所。”大泽回答。
“小时候,你妈妈总喊我去你家吃饭。你妈妈做的菜,很好吃。”阿央面带微笑,回忆又美好又哀伤。
“是啊。她老人家很喜欢你,说你是个好孩子。”
阿央轻轻地把话题避开了好孩子,因为她离家之时,就已声名狼藉。
“我还得谢谢你那时候帮我,
大泽点头,他看见的阿央,褪掉了少女稚气,一身文艺女青年的迷人气质,大众觉得有点熟悉,又十分陌生。
“你房子都买了,什么时候找个女孩结婚?”
“正在找。”
“找到通知我,我会送一封很大的红包。我以我的右奶发誓。”阿央摸着胸口说。大泽愣了一下,笑了,“好吧,你现在,你现在可真像个女流氓。”
“是吗,来,再走一个。你这个文化人。”
大泽觉得阿央说得没错,他的确是小半生的命运,都仰仗读书逆袭。那时候,他多么想拉着阿央,一起走在这条光明大道上。如今,他已经醒悟人各有志,各有造化。
他们消灭了所有菜和啤酒,实在太撑,一起去阳台躺着消化,兼顾乘凉。
此刻刚好停电,远处高楼里有人点起蜡烛。暗夜中,大泽想起了少年时代,他常常打开窗户,眺望对面楼房的灯火。
那灯火中,是阿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