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妓女金喜

 
胖妓女金喜
2016-03-23 17:15:22 /故事大全

古梅路是小镇出入老城区唯一的主干道。在小镇没发展起来之前,老城区是小镇的中心,而古梅路就是镇中心的枢纽,人们围绕着古梅路沿路而居,房屋如树洞里的蜂巢,密匝匝地一间紧挨着一间,紧挤在古梅路的两边,恍若挤着抱团取暖。这里曾经人声鼎沸,卖五谷杂粮的、针头线脑的、卖化肥农药的、卖凉茶油条煎饼等等,一样不缺。自从新城区在河对岸屹立起来,祖辈生活在古梅路里的那些土著,有钱的搬到了新城区新近崛起的漂亮小区、年轻的为寻求机会也离开了老城。有搬走的同时也有迁入,一些从事低端工作的低收入的异乡人,搬进了原住民搬走后空置下来的老房子,与那些无力搬迁的、年老的原住民相伴而居。但终是无法回复当年的旧貌,古梅路如一个年老色衰的妇人,风华尽褪,残旧不堪。

与古梅路一样历史久远的,是路两边长长的一溜白玉兰树,每株的躯干都长得一人合抱那么粗,三四屋楼高,郁郁葱葱地遮盖了半条路面,除了些许寂寥的日子,总有一些白花半掩在巴掌宽的阔叶子里绽放,花香浓郁,整条古梅路经常笼在花香、笼在浓郁花香特有的暧昧氛围里。

南方四季界限模糊,夏热冬暖。无论什么季节,只要不下雨,古格路从不缺人气。旧城区的老居民,混杂着租住在古梅路里的异乡人,挤满在路边一张张的石条凳,古梅路是他们的社交场地,谈时事,谈奇闻怪事,谈人生苦短,打发漫漫长夜。

当中,一群靠出卖肉体谋生的女人出没其中,比如春香、阿美,阿清,秋香,小红、阿玉等,她们在人群中流连。

与在古梅路树荫下谋生的其它姐妹一样,金喜也是一个低等妓女。生意清淡的日子,三十块钱打一炮、五十块钱包一夜还可以打折。

三十出头的长着眯眯眼的金喜与她们一样,都有些丑。

不同的是,金喜比她们都年轻,三十刚出头。

不同的是,金喜的皮肤超白,白得像刚出蒸笼,发得鼓囊囊的,还升腾着热气的大馒头。作为女人,一白遮百丑。

还有不同的是,比起她们下垂的小胸,金喜还有一对坚挺的大奶子。

综合这些优势,金喜比她的姐妹们略胜一筹。所以,在古梅路的树荫下,金喜的生活一点也不占下风。别人打折过日子,她依然可以卖个稍高的价。

简单吃过晚饭,金喜她们就从一条条小巷子里出来,聚拢到古梅路。她们身上散发着古梅路另一边地摊上摆卖的香水味儿,她们是白玉兰花的另一种味道,撩拨着树下那些男人赤裸裸的肉欲。有的刚洗过澡,头发还没干,湿漉漉的用橡皮筋草草地扎着。如果是夏天,手上还摇着纸扇,坐下时,替别人扇也替自己扇。她们在一团团的人堆中四散开去,慢慢在从一头游荡到另一头。遇到老熟客或稍多看了她们几眼的,她们就以“吃过饭了”开场,尔后坐下来,荤的素的调侃几句,最后以“哥,今晚想不想耍”作结束语。如果没戏,她们站起身走人,如果有戏,就带他回到出租屋。要是接的是快活,她们做完后,草草拭擦一下还会再回到古梅路,寻觅下一个机会。

金喜情商不高,她的手段与其它姐妹的手段一样,有时坐下来,不仅没有谈成,还给他们抓了几把奶子,这些金喜一点也不恼,她咯咯地笑着拂开手,起身寻找下一个目标。

之前,金喜并没有想到过自己会沦落到做妓女,她在老家的镇上平静地生活,她男人叫汉标,汉标是个屠夫,在镇上杀猪。汉标比金喜年长十三岁,老婆死了之后找了金喜做填房。再之前,孤儿金喜跟着远房的叔叔过日子,十八岁那年,仅仅是一头猪的价格,叔叔把她送给了下村买生猪的汉标。

金喜现在已经完全忘记了父母亲的样子,对于是父亲先死还是母亲先死,是谁死之后让她成为孤儿这些问题,她统统都没有印象。只记得远房的叔叔过来埋了金喜的最后一个亲人,领着小胖墩金喜回家。

“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

“嗯。”小金喜狠狠地点点头,

“以后,他就是你的弟弟,他是你的弟弟,你做姐姐的要好好照顾弟弟。”

“嗯!”小金喜又狠狠地点头。她没有了家人,十分感激叔叔收留了她。

因为要照顾弟弟,金喜没有去上学,等到弟弟七岁开始上学,叔叔就叫金喜去照顾猪圈里的猪,开始时照顾一头,然后是两头、三头四头。金喜离开叔叔家那年,她要照顾的猪,数目已经上升到十二头。

金喜跟了汉标,也是因为她照顾的那些猪。

被金喜照顾的那十二头猪,圈养到秋天,一头头长得膘肥体壮,猪长大到一定程度,生长就变得缓慢,再不出栏就白白浪费粮食,叔叔叫来了屠夫汉标。

汉标看中了十二只猪,他那双看了十几年生猪的眼睛也看中了金喜。

远房叔叔指汉标对金喜说:这个是你男人。

十八岁的金喜已经懂得“男人”是什么意思。

她抬起她那两片厚眼皮盖,用她那一双眯眯眼,瞧了瞧汉标,低声说:“这么老?”

“年纪大的懂得疼人。”

金喜嘟着嘴,胖乎乎的大饼子脸上的蒜头鼻,瑟出一颗颗汗珠,这是她表示不乐意的表情。

叔叔火了,“你往坑里的猪尿泡里照照,以你这样的条件,你能嫁给谁?”

叔叔的话击中金喜的要害,她知道自己长得丑,她不言语了。

“去收拾一下东西,等一下跟他回家。”叔叔说。

当天叔叔就把金喜送上汉标那辆装满生猪的拖拉机。拖拉机开动时,他对治标说:“金喜是好生养的人,三年里定给你生俩。”

汉标听着呵呵直乐。

汉标领着金喜回了家,等不及卸下车上的生猪,就急切地把金喜拖进房间,他扒光衣服,像一只多毛的种猪,扑向金喜。金喜拼死抓着自己的裤头,她害怕得直哭。屠夫拿来一把剔骨刀,像剔骨头一样把金喜卸得赤条条,架起金喜两条肥腿,挺着坚硬的生殖器往里冲,痛得金喜杀猪般嚎嚎大叫。

屠夫汉标一边忙活,一边喘着粗气说:“我要儿子,你要给我生儿子。”

汉标只是在金喜身上白忙活了十多年,十多年后屠夫老了,老了的屠夫对生不出儿子的金喜没有了兴致,胖金喜在他眼里只是一个吃闲饭的人,她被屠夫赶出门。没有了家的金喜跟着镇上的人来到这地方,在小巷里租了间房子,从此操起皮肉生意。

对自己的遭遇,金喜一点也不恼。

“这是命。”金喜说。

可什么是命?大字也不认多个的金喜自己也不明白。她眼里,所谓的命就是:是神让她跟了屠夫,是神不让她怀上孩子、是神让屠夫赶她出门,是神让她去做妓女。这么下贱的神只有人世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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