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考试结束后的某一天。
我像往常一样从图书馆出来,莫名其妙地走到了第一次遇到她的那条路上。
我想我是对她有点死心了。
一般而言,当人们开始不断纪念过往曾经走过的道路,住过的房屋,吃过的餐馆的时候,那么当时和你一起制造这些回忆的人,已经以各种形式死去了。
至少我以为是这样的。
于是我陷入了一种奇妙的自怜状态。
这就是屌丝的尿性,总是以一种自嘲的方式来诉说自己的悲剧,然而事情根本就不至于那么悲剧——两个人共同努力演出的才叫悲剧,而屌丝一个人的独角戏顶多是主旋律影片那种自HIGH的假高潮而已。
所以当我踏在这条路上,用脚步来建设伤心,自己却没有意识到,其实根本没有开始,就无所谓伤害。
当我眼泪都要被自己挤出来的时候,我看见了她。
再一次,在这条路上。
她依旧穿着黑色的衣服,长而直的黑发披散在肩头,阳光点点洒在她的睫毛上,掩住了两潭水波,化作了彩虹。
这一切,如果没有她身边的那个男人,那么就非常美好。
如果她没有和那个男人争吵撕扯,那么就美好到了极致。
“你这人有病吧,别再烦我了!”她压抑着声音。
“我怎么烦你了?我就是想交个朋友就是烦你了?你有什么可屌的?”那个男人符合流氓的一切特征。
“交朋友也要看我愿不愿意,你别搞得这么恶心。”她猛地把男人的手甩开。
“我他妈就是恶心,我今儿就想问问你有什么可骄傲的?你想要什么呀?”男人从怀里摸出钱包,扔在地上。
“你想要什么呀?”男人笑的很得意。
“我要你MLGB,滚!”她一耳光就抽了过去。
但是她的手被男人抓住,男人一推,她就倒在了地上。
我眼前浮现起台上的那个小僵尸。
这个角色不适合你,不管你是不是别人说的那样,我都不会允许这样的情形发生。
因为,所有情感,包括爱恨,都是靠这感情发生时的认识来维系的。
于是我咆哮着冲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