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我突然觉得好感动,已经是第三次了,第一次是表白,第二次是陪我一起吃饭,第三次是给我带绿豆汤,虽然都是小到不能再小的小事,可是这种小事,从来没有人肯为我做过,我是那样的容易被感动!
我真的差一点就答应辛俊了,就差那么一点点!
之后连续的一周,辛俊简直给我带来了太多的惊喜,偶尔的小礼物,午休过后一块精致的糖果,或者是体育课下课就能喝到的冰水,我感觉辛俊是无处不在的空气,我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哦不,他几乎已经成为了我赖以生存的氧气。
我开始知道了思念一个人是种什么滋味,上课,我这么专心听讲的好学生,都会偶尔回头看一下他可爱的睡相,或者是老师骂他的时候,偷偷的为他担心,上学放学一个人走路的时候,也学会了听歌,听那种温馨的情歌而不是始终单调的英语听力。
那时候的我,固执的以为,这就是喜欢,喜欢一个人就是应该这样的,殊不知,那只是多年来我孤独一个人,突然有了温暖的感觉,不能自拔而已,只是突然不适应有除了家人以外的人给予我的那一份小小的关心而已,仅此而已……
也许你们会说我早熟,明明才是初中生,想那么多干什么,专心学习才是王道。可是没被孤立过的人,永远不知道孤独的滋味,那种一群女生嘻嘻哈哈有说有笑,我突然过去就瞬间冷场的感觉,是多么的让人心痛。
适应了一个人的生活,那种所谓的群居生活对我来说只是奢望,而这个时候,突然有人闯进我的生活,愿意跟我分享这孤独的寂寞,让我是多么的受宠若惊!
往往像我这种人,是最容易被感动的,我已经不知道自己多少次都差点一激动就答应了他,对我这么好的人,怎么可能是骗我的?但是一想到我最初的决定,让他追我一周,也算是满足我小小的虚荣心吧!
一直觉得,时间过得很快,恍惚间,我都初三,十六岁了,才一周而已,七天,转瞬即逝,可是真的要我去经历,才发现,一周怎么可以如此的漫长。
我就像一只热锅上的蚂蚁,度日如年的那种煎熬,不止一次的后悔当初为什么要做那种决定,不禁是对辛俊的一种考验,同样也是对我自己的一种折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