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毕业的那天晚上,我们班级聚会就在学校对面的一家饭店吃饭。同学之间嘛,四年了一起走过来了,特别是我跟小B的感情最深了,那晚我们喝的都很多,我去卫生间吐了一地,就在我出来的时候,看到了她,小雨,真的是小雨,她穿着员工服,手里拿着抹布。我上前一把抱住了她,抱了很紧,很紧,我再也不想让她离开我。
(未完,待续)
第二天,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已经在一个出租屋里,很简陋,看到坐在床边的小雨,她问了我一句,要喝水吗?我点了点头,她给我去倒水。昨晚真的是喝多了,都记不清我是怎么到这里来的了。她告诉我,是我几个朋友把我塞进出租出,然后是小雨把我扶进房间的。我说这是你租的房子?这是在哪里?她说,就在你们学校附近。我心里有一百个问题想问她,当初为什么她不辞而别,我们的孩子呢?这两年她是怎么过来的?还没有等我问,小雨就开始告诉我了,她说,当初她走的时候,挺着3个多月的肚子,无依无靠,只能去找小红了,在小红那里住了一个星期,她就觉得很不好意思,要考小红养着她,所以她就决定把孩子给做了,但是当时已经3个多月了,那个时候把孩子做了是件很危险的事情,医生让她考虑清楚了,他还是去把孩子给打掉了,打掉之后,医生告诉她,虽然你已经没有什么危险了,但是你以后就不能生孩子了,小雨听了这句话,她告诉我当时只想到了一句话,自作孽,不可活。她在医院哭了很久。后来小红把她接回去,在家里呆了一个多月,于是她就出来找工作,她的五年制大专还没有毕业,只有一个初中的文凭,工作哪里这么好找,到处碰壁,小红也劝她做老本行,她拒绝了,说如果再做小姐,那就太对不起我了,她想找个正当的职业,后来她在报纸上看到招化妆品的销售,只要皮肤好,品貌端正,对化妆品有一定了解就可以,于是她就去面试,她就把她用了这么多年的化妆品的经验告诉你面试官,面试官觉得她还是挺能说的,所以就录用了她,她被分配到了一个商场里站柜台,有顾客来了,她就向顾客推荐化妆品,她说,当时待遇还不错,每个月能拿到3000多。找到了工作,小雨就不跟小红住一起了,觉得这样太麻烦小红了,于是她搬了出来,找了一个跟别人合租的房子。我问她,是不是你每个学期给我家寄的钱,还说是奖学金。她没有否认,她说她每个月存一千块钱,然后寄到我家,她知道我们现在是非常时期,她也没有什么能帮忙的,也只能寄那么点。后来做了一段时间的化妆品销售,她发现她的上司对她有意思,有的时候还会跟她开一些无趣的玩笑,后来她就辞去了那个工作,她那个时候非常的想我,就想去学校找我,然后到了学校看到学校到横幅,因为我为学校得奖的事情。她一看觉得现在的她还能配得上我吗?所以她又动摇了,之后她就去了我们学校对面的那个酒店做了服务员,又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她说她没事的时候就会到酒店的门口做迎宾,因为这样可以一直看着我们学校,偶尔有时也能看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