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子恒攻读法律博士,据说是本科直接保送硕博连读的高才生。
一个人从七岁起到二十八岁都在学校里度过,不用大脑也能想象出,这是多么书生气的一个人。
偏偏他不仅是法律系的一辩,还是学校的最佳辩手。据说他参过几届全国大学生辩论赛,用才思敏捷形容他一点儿也不为过。
而这个人就和我在离操场不远的小卖部认识了。
起因是一根奶油煮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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