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低声念叨着,一字一字,小心又愉悦,咀嚼片刻,便觉得这名中实在有诸多韵味。只是,感觉有点耳熟。
我当时其实并没有多想,纯粹就当做是他的名字过于大众化了。点开用户资料,查到了他身着的尺码,取了刚才介绍过的衬衫。虽然刚才我并没有从他的表情和眼神里捕捉到任何关于它的评价,但以我还算敏锐的眼光来看,这款版型衬他估计还是很不错的。特别是深灰色,很衬他的眼睛。
或许是陈安笙听到了我越来越近的脚步声,主动地将帘子拉开了一条缝隙,容我将衬衫递进去。片刻之后他走了出来。
[ 十七]
其实最近我有见到陈安笙穿那件已经有些过时了的衬衫出现在报刊封面,简单模糊的一个侧影或背影,我一下子就将款式认了出来。
声明一点,不是我特意去关注陈安笙的动态,我还没有这份多余的心思。只是单纯在上班路上经过报刊亭看见摊在外头的杂志罢了。
三年,布料因为洗的次数多了,柔韧性欠佳,总是需要熨烫好几次才能将褶皱抹平。陈安笙身上的衬衫一般不会停留超过一年半,我并不知道他这样违背个人原则的原因,但我能肯定的是,作为一个有洁癖的男人,陈安笙居然可以忍受这件衬衫在任何状态下的样子。这实在是让我觉得惊讶。
有那么一些时候,我心里时常会隐隐萌生出想要了解他的冲动。也仅仅只是冲动而已。
关于他的一切,和我一起分享的时光并不多,我所记得的不过是些极其琐碎的片段。因为聚少离多,我能很清楚地记得最近几次彼此见面的场合,比如那个雨夜。我甚至还能回忆得起当时陈安笙脸上紧绷的线条背后掩盖的满足与疲倦。
最近好像有些不太平常吧,我总是能见到各种环境下的性格不一的陈安笙。醉酒的他,温和的他,熟睡的他,虚伪的他,还有浪漫的他。
他很忙,这点我是知道的,所以现在躺在医院里,终于得以有短暂的休息,我替他感到轻松和高兴。有池郁迟照顾他,我也就稍稍安心,唯一一点愧疚感就完全消磨殆尽了。我好像已经失去了再去探望他的理由,于是无动于衷便有了借口,渐渐成了心安理得。
是那条Aqua让我明白,有个值得的人会好好爱他,免他苦,免他惊,免他无所依。而我充其量不过只是一个垫脚石,随时就会被土崩瓦解。不过我无怨,也不为之恼——我并不觉得五十万可以买回什么东西。
爱情,言之太重,掂量一下自己,就能感受到说爱未免还是太过于微眇狂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