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卿笑了,毕竟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情缘,一段缘有一段缘的劫数。他不是你的,永远也不可能是了,既然爱已成烟蒂,那么还是扔掉吧。
红尘相遇
质卿和他初次相遇是在2002年的10月29日,傍晚6点半。那天是质卿23岁的生日。一个自以为已经长大了的女孩子,
一个人到酒吧喝酒,嘴唇抹得像两条小带鱼,极短的裙子,大红的头发,酷得不得了。
如果不是他走过来掐灭了质卿手上的烟,质卿想他们也不会认识。当时的情景是质卿故作老到地让服务生给她点燃了一支烟,而他微笑着走过来,掐灭了她手上的烟,微笑着摇头说:“女孩子吸烟不好。”而质卿总认为他们的相识从一开始就带着某种宿命,再长的烟,又能燃到几时?
后来质卿曾故作轻松地问他,还记得我们什么时候相识的吗?他说,怎么可能忘记呢?那天是我结婚5周年的纪念日。质卿含着泪笑,记得那个日子便好,虽然他记得是因为那天是他和他妻子的结婚纪念日,但他记得那天也是他们相识的日子便已经足够了。
那天他到酒吧来是预先吩咐吧台过一会儿为6号台送上一大杯“爱情彩虹”,插两支吸管,相爱的人可以脸贴着脸喝的那种大杯的鸡尾酒。
当他要走开的时候,质卿突然说:“可以请我喝一杯‘爱情彩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