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看清楚劫匪的脸?”
“没有。”
“那路边有没有监控?”
“也没有。”蓝云白这时回答的速度就不比刚才那么迅速了,甚至可以说得上是迟疑。“那个地方刚好是监控死角,我估计劫匪也是查勘过地形的,特地选了那里。”
“地点是哪里?”
“公司楼下的那个拐角。”
蓝云千盯着她看了一眼,没有再继续问关于抢劫的事,开始关心她腿上的伤势。
“要多久才能好?”
“我也不知道啊,不过医生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就算石膏拆了之后也要很注意。姐,我要很长一段时间不能穿高跟鞋。”蓝云白苦着脸。似乎不能穿高跟鞋给她造成了多大的伤害似的。
蓝云千抬手在她额头上点了一下,“穿什么高跟鞋,整天穿高跟鞋不累吗?这脚到底还要不要了?”
她是除非上班亦或者特别的场合才会穿高跟鞋,这两年一直在外面,穿高跟鞋是要多不方便就有多不方便,所以一段时间下来,已经彻底习惯了穿平跟的。
同时,平跟的舒服也让她大爱。
但是蓝云白显然想的和她是不一样的:“姐啊,不穿高跟鞋很影响气质的,我又不是你!”
说罢,她上下扫荡了蓝云千几眼,意思是她的身高没有蓝云千高。
蓝云千当时没在意,以为她只是在开玩笑,可后来偶然间在家里看到了蓝云白的日记本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变得喜欢穿高跟鞋了。
——还是因为傅南笙。
傅南笙的净身高在178左右,穿上鞋子是一米八,一点不会少。
但是蓝云白的身高只有一米六,穿个平底鞋的话也就一米六二、一米六三左右。
两人之间的身高差将近二十厘米,这对蓝云白来说,有点不完美。
因为她曾在往上看到过,男女之间最完美的身高差是十二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