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了二十一年,我今天才知道我是如此孤独,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不,有过,就是陪酒时那些侃侃而谈的客人们,他们的话天花乱坠,让你一听就感叹这世界上竟还有比自己更行尸走肉的人是多悲哀的一件事。
我知道问话的男人是谁,从发生车祸的瞬间他把我抱开时就知道,因为我闻到了他身上惯有的薰衣草味,一种梦幻的,醉心的味道。
他是薛默琛,我的男人,或者更确切的说,我是他的情妇。卑贱的,一直用身体在偿还一切的情妇。
“那怎么样才能让她醒?”他似乎很焦虑,我偷偷掀了一道眼缝瞥了眼,又冷冷合上了。
眼前的他依然很硬净,帅气的外表与他禽兽般的内心是完全不相符合的。他的轮廓极深,属于一看就令人忘不了的男人。再加上高大魁梧的体魄,是很多女人为之倾倒的楷模。
当然,前提是不了解他本性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