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擦完药酒,我立马把衣服拉下来,两腮滚烫,故作淡定的对严寻说:“那个……咱们吃什么?吃完我就回家!”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好像回到了从前,却又不大一样。到底是哪里不一样,我也说不上来,或许是不如以前那样随意了。
两个熟悉的人,太久没有说话,再见面时,就会变得陌生。明明是说着从前一样的话,可却是浑身不自在。
不光是我这样,严寻好像也是这样。可能他本来很自在的,我不自在,他也跟着不自在起来。
他把药瓶子放进药箱里,反问我道:“你想吃什么?”
“我……我随意好了!”坐在严寻家的沙发上,我局促不安的,如坐针毡。孤男寡女,很容易发生点儿什么的。
不是我这人思想太邪恶,现实就是如此,一失足成千古恨。我……我不能让严寻觉得我很随便,虽然,我们之间早已经发生过什么,可是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我们……我们还没有彻底和好呢!我是不是还得装一下?不对不对!我本来就很有节操的!
今天,我吃完饭我就走人,千万不能在严寻家过夜。今天还被人指是小三,结果跟人走了就一夜未归,周遭的邻居还不知道要怎么说我。
我,终究是很在意别人的看法。意大利文学家但丁的《神曲》里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听起来很励志,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能做到的人屈指可数。
而我,恰恰不是那屈指可数的,只是那大部分人中的一员,我是个在乎名声的人。
倘若我不在乎,我和严寻之间,也不会生出那么多的事端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