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们还住在北城,整个大院有七个孩子,老大就是我。女孩子玩的跳皮筋,男孩子的溜溜球,没有一个是我不会的。
或许是能力太强的缘故,遇到弱者时,总会施与浓厚的同情心。那个时候我就发挥了自己成身体上的长处,八岁时,当别的小男孩还是瘦瘦巴巴的时候,我已经长得五大三粗了
别的小男孩不是别人,正是我们七个小孩中最瘦小的那个。
对于他,我是极致的发挥了人道主义精神,带着玩,带着闹,带着一起吃好吃的,总之,我对他爱惜有加。
本意上来说,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男女之间的区别。
有一天,我被我妈逼迫着在屋子里写作业,院子里传来了几个声音,透着门缝,我悄悄的朝外看。这一眼,就决定了我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