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7
纠结到不得不穿衣服走人的时间,我选了一条及踝的棉麻长裙。这件衣服是我大一的时候买的。欧中炫说,我穿这条裙子最好看。所以,四年了,我一直很好的保存它。
袁维维公司就在附近,顺路,她就过来接我。
她看起来不太高兴,对我爱答不理的。我一向信奉不知道就要问的道理,所以就问了。
袁维维叹口气,一直专心看着前边路,可我知道,她正在想,要和我怎么说。
“如果,你有比欧中炫还好的选择,对他,你会变吗?”她终于想好了开场白。
我摇摇头,满脸灿烂地笑着,“你又不是不知道,从我知道喜欢是什么意思的时候,就是欧中炫了。我的初吻给了他,我的心也给了他,我的想念给了他,我的等待给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