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的机会遇到大学时代就认识的阿珍。
她说:“啊,人生真是沧海桑田啊,以前看你活得安安静静的,没想到现在每天都在电视上讲话。大家都变了好多,只有我死心眼,好像在原地踏步。”
“怎么说?”
“你记得我在大学有个男朋友阿祥吗?我还跟他在一起。”阿珍说,“不过,我们还没结婚。”
不会吧!我心想。20年的爱情长跑,未免比马拉松还长。
“不知不觉这么多年就晃过去了。30岁的时候我很想生孩子,那时他不娶我;35岁时他想娶我了,我却不想嫁他。我们两人也分过好几次,中间的过程我就不说了,写起来大概是一部史记吧。这么久了,结不结好像也无所谓了。我对婚姻本来就是没有信心的。”
“你为什么和他在一起这么久,又不想嫁他?”
“他始终不是我的白马王子。”阿珍说,“我常觉得那些花大钱拍婚纱的人很蠢,但有时又很羡慕那么极度渴望穿上婚纱的女孩子,至少她们对于嫁给身边的男人,是有幸福感的。我一点也没想到跟他结婚会有什么好下场。”
她说,年轻时,是他家庭有问题,他的父母不喜欢她,他为家里背了一些债,工作也不太稳定,有段日子根本是她养活他的。他自己脾气也不好,常会和她为了细节吵架,也是个懒虫,不会做家事。“想想,嫁给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有憧憬?”
“没有更好的人追你?”
“曾经有啊,只是我这人恋旧。想一想,他这个人虽不完美,缺点并没有大到必须要放弃他。他对我应该也一样。我们两个人只要再活久一点,应该会创吉尼斯纪录,变成认识最久又不结婚的情侣。”她嘲笑自己。
有一种感情的状况比“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还尴尬,叫做“无法放弃又走不下去”的感情,就算到了相看两厌,也无法相互弃绝,因为对方已经变成亲人了。想想还真毛骨悚然。
阿珍能够撑下去,还有个因素─她是个忙碌的女强人,可能也没有时间、没有机会去找别的好男人。反正闲暇时间有限,反正也没出现更有趣的异性,干脆就和身边人继续打发爱情,打发时间。
这种感情,没有发过光发过热,不曾有满天花火,从一开始就细水长流,应该不是女人渴望的幸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