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整个夏天,雨薇忙得像一只陀螺。
除了做中规中矩的公司小白领,她下班后还要去教一个孩子法语。
到了夜间,她准时出现在街口,在路灯下兜售那些她淘来的小玩意儿,珠花水钻丝巾。她眼力不错,所以生意好得让旁边的小贩眼里发出灼灼的火花。
启明看到她时,她正往一个胖胖的姑娘头上别发卡。在她的煽动下,胖姑娘毫不犹豫地买了一堆花花绿绿的东西喜滋滋地离开了。
雨薇像没看到站在她身边的启明,悠然自得地吹着不成调子的口哨。启明终于出了声:喂,你,这辆单车是我的。
雨薇一下子瞪大了眼睛,你的?你看清楚好不好?是我花200元买的,买的,OK?
启明说,我上个月丢了单车。这真是我的车,在车身上有我的名字的缩写。
雨薇脸涨得通红,只死死地握住单车:我买的。只有她知道,这辆单车对她的重要性。她要骑着它上班,赶去做家教,还要靠它载着自己的货物,在夜市里如鱼得水,占据最好的摊位。
雨薇的狼狈,让启明有些不忍心。最后,他说,车是父亲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是要参加比赛的。你看这样好不好,我比赛的时候,你给我,比赛完了,还给你用?
那天,雨薇知道了启明的名字。她看到启明的身影,越过那些烟雾弥漫的烧烤摊,渐渐缩成小小的一个白点。她的心里充满着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连她自己都感觉到自己虚张声势后的心虚。
车,确实是她买的。但买的时候,她就已经猜到这是辆赃车。这个世界每天都有人丢自行车,哪个倒霉蛋会正巧碰上自己的车?但事情总有万一,这个万一就是车主不仅认出了自己的车,还找上了门。
2
启明开始去夜市帮雨薇。
他说,他得看好他的车,怕她哪天把他的车拐跑了。雨薇慢慢知道,启明在一家茶餐厅上班。他常会带来金灿灿的蛋挞,或者是剔透如同水晶的马蹄糕。他把它们塞到雨薇手里。
后来,无论雨薇是在福州五星级的宾馆,还是法国的西餐厅里,都再没吃到过那样能带给她幸福感的糕点。
那是一种曾经充盈了空茫内心的妥帖与关切。
偶尔,周末的傍晚,雨薇不用去家教时,启明会请她兜风。但雨薇更喜欢蜷缩在自己租住的小屋里,盯着电视看时尚类节目。电视里是一群穿着怪异服装走来走去的模特儿,启明不明白雨薇怎么会对这种东西感兴趣。
有一次,他载着雨薇去存钱。回来的路上,雨薇说,走,喝酒庆祝一下。他们走到了一家大排档坐下,点了烤鸡翅、麻辣兔头、卤鸭头。喝了几大杯啤酒以后,雨薇看着启明就“嘻嘻”地笑了。
她说,真是傻瓜。单车我已经送去检修过了,明天你拿走吧。
没等他说话,她就扑在桌子上睡着了,呼吸轻浅而均匀。他甚至还没来得及问她,今天庆祝什么?
第二天,启明正上班,雨薇骑着单车出现在茶餐厅前。单车换了新的轮胎,又被翻新过。吧台里的老板娘带着玩味眼神,看着启明戴着围裙急匆匆地跑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