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吴红宾打来电话,要请班里同学到我家为我庆祝20岁生日的时候,电话这端的我却语气顽劣地挂了电话。我知道,作为班长的吴红宾,他对我的爱慕在班里早已传得沸沸扬扬,而我却由于内心虚荣的作祟,次次都决绝地拒他于千里之外。
我家住在这个城市的南郊,每逢周末,我都会挤上一个小时的公交,再穿过几条暗黑幽深而又迂回曲折的巷道,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到达那个属于自己的简陋的小窝。巷道里悬挂着周围租住的民工们晾晒的各种式样的内衣内裤,和早已泛白的粗布工作服,在刺眼的阳光下,很煞风景。途经巷道时,衣服上渗落的水滴砸在我的身上,一如我拒绝吴红宾时那般冰凉。
我不想让我最喜欢的吴红宾看到,生长在繁华都市里的我,却有着这样一个与都市格格不入的窘困的家;更不想让他知道,我亲爱的妈妈,每天凌晨三点就要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拖着疲倦的身体将城市的整条黄山路从东扫到西,而且她白天还要在菜市场摆水果摊维持生计;我亦不想让他知道,刚开学第二年,我就从学校办了6000元的助学贷款。贫困生的爱恋从来都只能埋藏在心底,是见不到阳光的奢望。
从进入大学军训开始后的第二个星期,我就喜欢上了吴红宾。卧谈会上,通过宿舍姐妹的谈论我知道,我迷恋的这个面容俊朗、皮肤润泽的高个子男生,他的父母都是省级机关里的高干,追他的漂亮女孩,可以排成一个连,而素面朝天的我,只能沦落为一只躲在阴暗的拐角里做梦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了。对这份懵懂的爱恋,自尊心让我望而却步。于是,我把这份爱恋默默地放进自己孤独的心底,不给它阳光,也许它就不会开花结果。
我依旧过着贫困女孩的寡淡生活,尽力让自己做更多的事情,以便消除那份疼痛的思恋。
和吴红宾第一次正面接触是在大一军训结束后。那天,当宿舍的姐妹脱去清一色的迷彩服,露出花容月貌频频向爱情抛橄榄枝时,相貌平庸的我乖乖地找了一份推销凉拖鞋的兼职。热情的室友对我说,推销凉拖鞋不能仅在女生宿舍,男生生活的随意性注定了男生宿舍是个潜在的消费大市场。你到男生宿舍推销凉拖鞋一定要施展“美人计”,那将会有起死回生之效。
在室友们的簇拥下,那天我尽可能地将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可是,男生宿舍女生是禁止入内的。室友诡秘地说,你不会趁宿舍管理员阿姨打盹的时候偷偷溜进去啊。听君一席话,我茅塞顿开。但总觉得女生混进男生宿舍有伤大雅,感觉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似的。
我冒天下之大不韪终于混进了男生宿舍楼。男生宿舍给我的印象就是脏、乱、差,但很有生活气息。当我还在男生宿舍楼的楼道上徘徊时,众男生均以好奇而怪诞的眼神盯着我看,那目光就像夏日里灼热的太阳让人浑身都不自在。我羞愧地几欲想逃离出去,但想想自己连一双凉拖鞋都还没有推销出去,再想想临行前姐妹们对我所说的推销员应具备的脸皮厚、嘴皮子利索、有耐心这“三大要素”,我又静了静心,捋了捋头发,扯了扯白色的连衣裙,毅然地敲响了离我最近的621男生宿舍的门。
门刚打开,里面就飘出来一首经典的英文歌曲,只是这首优美的歌曲中还夹杂着某个男生歇斯底里的鬼哭狼嚎,臭袜子的味道扑鼻而至。我正欲将背得滚瓜烂熟的推销词机械地重复一遍时,就被一声尖叫吓倒:开门的吴红宾穿着一条平角内裤,光着膀子,拿着一瓶橙汁正往嘴里灌呢。看到我时,他惊恐得将嘴里的橙汁一下子喷到了我的脸上和洁白的连衣裙上,嘴里大呼:“靠!走光了!”说完“啪”地一声将门死死地关上……
我面若桃花,傻傻地呆了两分钟。正欲逃离现场,就听后面有人说:“美女,站住!”我回过头,见吴红宾已穿了崭新的体恤和休闲裤,头上明显刚喷了定型水。
“美女,你,找谁?”他问我。
“我,我不找谁。”我战战兢兢,唯唯诺诺。
“不找谁?呵呵,难不成你是专门来男生宿舍看‘风景’的?在这闷热的夏天,‘风景’这边独好哦。”他咄咄逼人,语气里充满了猥亵。
“我……我是来推销凉拖鞋的。”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
“我说美女,这么大热的天,你一个女生不打招呼就光临男生宿舍,这影响不大好吧?刚才在你面前我不幸‘走光’了,吃点亏倒还无伤大雅,要是被宿舍管理员阿姨知道了……”吴红宾脸上透着坏坏的笑。
“初到贵宝地,无礼之处,还望帅哥海涵。这凉拖鞋我不推销了。”我连连道歉,脸早就红成了猴屁股,火辣辣的。
没想到的是,吴红宾很豪爽地买了一双凉拖鞋,还发动他的那群哥们照顾了我的“生意”。
由于这一次的尴尬经历,我开始尽量避免和吴红宾狭路相逢的机会。我怕我暗恋的他知道我悲惨的家庭境况后,将我仅有的一点“美好”形象损坏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