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
他是属于那种,我一定不会想要有很多交集的男孩子。
高大英俊,谈吐中有种超龄的世故,然而并不恶俗;他神色淡漠,笑容里却有很多内容,仿佛心不在焉,又仿佛很专注。当应淳第一次跟我说起,十多年后,这男孩不知要变成个什么样叫女人头疼的人精时,我低头抿唇笑了。于是应淳提起手做出要呵我痒痒的样子,“你笑什么笑什么?是,我是看上他了又怎样,当风景欣赏罢了!这男人,你看他身边来来去去那些人——我可不想惹一身腥!”
应淳没错。他太好看,风度太好,温存有礼与坚定有力都把握得刚刚好,好似生在他身上一般,简直就像个百年一见的尤物——不过这尤物是雄性的,多难得。
但应淳也有错的地方,十年后,他仍然是这个样子,仍然不会进化到更厉害的境地,因为,如今的他,已经游刃有余。要知道,在他这年纪,更好看更俊美的男孩子不是没有,可真正称得上英气勃发的,却少之又少了。
会对他好奇,并做出如上分析,是从我看完一本叫做《中毒》的书之后。书里面那个叫做夏城南的男人,就是这样又残忍,又温存,沉默而自在。于是那个叫赵啦啦的女人,便又痛苦,又痛快,如同关在玻璃瓶里的苍蝇,他是唯一的光亮,碰了,他就是撞得她头破血流的瓶壁,不碰,他就是个永远明亮的隐痛。
作者洁尘说,这样极度不对等的感情是有毒的。于是我想,这有毒的感情,我是不要的。我要一份朝南的爱情,因为,南边有正午的太阳,一天中最好最温厚的光景。
注意到他,一点也不难,真的。在一所像我们这样浮华的大学,色字总是先行的——或者我该说,在我们这样浮华的年纪,容貌总是很重要的。
就连应淳,我那貌美如花、交游广阔的女友葛应淳都对他自叹弗如!
他的背影很直很挺,这是当我开始花时间注意他的时候,一个意外而美好的发现。好像一棵小学课本上《白杨礼赞》里面的树,笔直笔直地,显得又倔强又僵硬,这个时候的他,就有了几分不那么圆融的味道,也要可爱一些。
我想,他是不是在人前不过是装作很自在很得心应手呢?那么僵硬的背影,挺得跟一根不要命的疯长的葱似的,绝对不是在他转身离开的时候突然变出来的。所以,他是一直在保持着这样的姿态。很用力地。
呵,我忘了说,我一直喜欢有挺直背影的人,因为他们让我想起儿时常常经过的那条村镇的路,又长又弯,望不到尽头,凭空让人生出很多恐惧来,而路的两旁,生长着一种很直叶子是心型的树,不论粗细大小,它们都是高高的——也许是因为像他那样不要命地站直了身子吧。
这种挺直,代表了一种坚定的生命力量,顽强而动人的。
所以望着那些树,我就会头抵着脏而旧的小巴车窗,任倦意慢慢涌上来。
我发现,自己也许不那么讨厌他了。
再碰到他的时候,我也许会多看他一会儿,而不是像从前那样,避之唯恐不及。
比如今天。
一场舞会,其实并不是大学里很常有的事。更多时候,大家只能够很无聊地自己找乐子,联联谊,认识一些人,然后决定以后见面是认识还是装作不认识。
这样的聚会,我不常去。促销的意味太浓了。就好比人近三十的时候,父母安排的相亲——所不同的是,后面那个就是推销了。
而他,却是这种场合的常客。有没有女朋友他都去,有时候和一个女生一起,下一次,也许带的是另外一位,大家也没有什么好问的,他来,多半因为他是牵线搭桥的,帮忙约到了人,总不好脸都不露一个。
我站在葛应淳的身边。在这种人多的场合,我总是站在她身边的。而她,无论与她打招呼聊天的人有多少,总是不会忘了照顾一旁的我,因为我在与人沟通方面实在是没有天分。
我们一眼,就看到了靠近中央的杨隽。他噙着一抹笑,一只手插在卡其色休闲裤的口袋,就只是插着,另一只手微微抬起来,配合他的说话,但幅度并不大,是亲切而不轻浮的。他身旁的两个女生,一个是常常跟他共进出的系学生会副主席,另外一个,好像是大一的小学妹,我在开学的时候见到好几次。
“你看,孔先生。”应淳先笑了,对着那个方向噜嘴,我一看,顿时意会,也笑了。是我,曾经说他就像个孔雀,开不开屏都有那么多观众等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