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每天收拾完家务,就坐在窗台上望外面的风景,犹如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与幻想——就那样出神地望着。
她喜欢雨天,因为她喜欢雨的温柔和酣畅。不过,她还是希望365天,天天都不要下雨。因为在她的对面——她家居住的楼对面,她的丈夫每天都可以忙碌着。尽管隔着一条宽宽的马路,她分明能看到他时常挂在嘴角的笑,憨憨的、傻傻的。他说,他这辈子最大的幸福,是因为有了她;最大的不高兴,是害怕天下雨,那样他的修鞋兼修自行车摊的生意就会清淡许多。
好在,现在他们的两个孩子都很优秀。抚养孩子的压力,要他说,可以忽略不计,就好像别人到他的摊上为自行车打气,或者修鞋,少个三毛五毛的,他总是笑着摆摆手,说,算了,走吧走吧——没事!
她当初看上他的,就是他的质朴品行。直到今天,她相信他的心和模样一样美。这一点她不容置疑,周围的邻居在啧啧称赞他们孩子的时候,她的心已经灿如桃花了。
她也曾经是一株可人的桃花。在她以前工作的厂里,她是唯一一个科班出身的技术人员,更重要的是,她长得特别漂亮。喜欢她的男孩子,每到情人节这天,又是买玫瑰又是买巧克力的——她这辈子都忘不了——那天,2月13日,开始,一切和往常没有什么两样,后来,一个车间突然着火了,当时正在实验室里的她,奋不顾身地冲进火海……她的背部和腿部被灼伤,一双眼睛被毒气熏得只剩下零点零几的微弱视力——也就是说,她的眼睛看起来是好好的,实际上近乎失明了。第二天是情人节,她没有再收到玫瑰花和巧克力,当然也再没看到当初追求她的那个人。
半年后,由厂领导做红娘,就认识了他。他是农村的,又有些瘸,就让他在厂门口开个修鞋摊,并给他俩分了一套职工宿舍,结婚用……
一开始,她害怕孤独,一做完家务就坐在窗前望着外面,端端地出神地望着他。他就时不时地抬头冲她笑。她就这样用心感受着每一天的单调而又幸福的生活。她每次做好饭,就在窗户上挂个红布条,他看见了,就赶快穿过马路,回到家,像孩子一样叫着:“老婆,老婆,我饿了。”然后把饭端到摊上吃。即使后来孩子大了,他还坚持每天往家里跑,他总是像教育孩子一样“教育”她,我们要自食其力。
这天是情人节,他照例早早地出摊了。她照样二十多年如一日地坐在窗前。
他刚把摊子摆好,一个年轻人推着辆瘪了胎的自行车慌张地来到他的跟前,说,大叔,麻烦你快点,我有急事。
他也没有多言语,只是乐呵呵地不停地忙左忙右。等小伙子走后,他才发现,一枝带着花露的玫瑰正躺在他的工具桌上。他连忙起身走出店门张望,早不见了小伙子的踪影。
他找来一个空矿泉水瓶,用补车胎用的还不算脏的水灌了大半瓶,认真地把那枝玫瑰花插了进去,一直焦急地等那个小伙子到傍晚,看来这个小伙子是不会回来了。
老婆,今天我要送你一枝玫瑰花,一进家门,他就喊上了。她虽然看不到,但她显然已经闻到了玫瑰的淡淡的清香。她熟悉他,就像熟悉这个家里的每一寸地方、每一个物件一样——这枝玫瑰,一定不是他买的。
他看透了她的心思。吃饭的时候,他像以往给她讲他摊上或者路边发生的故事一样,讲起了今天早上那个冒失的小伙子的事情。
两行滚烫的液体从她的眼中流淌出来。她知道,他不会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也不清楚这枝玫瑰在这一天的意义。可,她知道他那颗蓄满爱和感情的心。谢谢,她对他说着,赶紧用手去拭两腮的泪水。然后,她幸福地笑了,他也不好意思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