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男人当然知道我的心思,恨不得生吞了我一样,表面上又装做很客气、很生分、很有修养的样子问我,对今天的捐款仪式感觉如何。我说:不错,一出手就是三十万,不愧为注册资金上亿元的大公司。他说:这算什么。我信佛的,只要有机会,我是很想做善事的。我说:是的,很多人富起来后,都慷慨捐款。他说:回报社会吗,应该的。我说:不过也有人说,有的人捐款是因为坏事做太多了,给自己赎罪呢。他不接我的话,跟手下几个员工开始云山雾罩地吹。有个员工深知他的心意,故意跟我说:我们某总不一般哪,白手起家,黑白两道全能走。我装作很吃惊的样子说:哇,还有黑道呀!老男人微笑着瞄了我一眼。我又问:黑道是指什么呢?那个员工说:黑社会呗。我说:我经常听人家说起黑社会,我怎么不知道黑社会在哪儿?老男人说:黑道吗,就是见不得阳光。你惹了事儿,就知道什么叫黑社会了。现在不要命的烂仔多的是,三万块钱可以买条人命。我说:哦?那么便宜?老男人微笑着点点头说:有的人给他两万他也做。我说:这个黑社会不挑雇主吧?老男人说:什么意思?我说:要是我也想要谁的命,拿三万块钱,有没有烂仔愿意做呢?
三十六
贴子发到现在,有一件事让我非常感慨。好多朋友加我的MSN,其中很多都是跟我有类似经历的姐妹,她们热诚地关注这个贴,但是从不回贴。她们都很想跟我讲自己的故事,她们很信任我。还有,她们无一例外地都说:你真勇敢……
她们不是说我跟老男人斗智斗勇有多勇敢,她们佩服我敢把这段往事说出来。我勇敢吗?可能是。因为我在如此多的网友面前暴露了自己曾经的耻辱、伤口……我勇敢吗?又有什么可怕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花园,对于我来说,这一段往事也曾经是。在我沉迷于其中时,我非常脆弱,我不能回忆,不能想象。喜欢他时,我经常听的一首歌是王菲的《笑忘书》,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我连这首歌都不能面对。路过跟他有过第一次的那家酒店,我都绕着走。实在绕不过去了,我就目不斜视,心中满是汹涌起伏的爱恨情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