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写的颠三倒四,我写的时候常常五迷三道,写着写着就分不清历史和现代,把自己想像成为那只雪白的兔子,在唐代常州的青石大街上驰骋。
和悠悠刚认识的时候,我曾经把这篇未完的小说发给她看,她是我的第一个读者。读了之后,她的感想如下:李娃呢?
李娃还没出场。我答。
悠悠当时笑我,说我一个小说写了两年,女主角还没出场。假如郑元和地下有知,多半大大的不答应,也许会从墓地里爬出来和我打官司。
今天悠悠又问起来,我羞赧之下,痛下决心,决定让郑元和早上长安赶考,去和李娃相会。毕竟连悠悠都从柏林来到北京和我相见,常州和长安之间距离再遥远,也比不上柏林和北京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