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婚姻,就是彼此拔掉身上的刺能够依偎在一起。
爱情则没有这回事。陷在热恋中的男女身上都是没有刺的,或者说,都是把那些刺隐藏了的。更甚者,彼此是互爱对方身上那些刺的。所以从古至今,爱情的力量通常都比婚姻大。结婚了,成为一家人了,左手摸右手了,那些隐藏在人性深处、与生俱来的“刺”便像扎手的栗子蓬那样,直愣愣地竖了起来。
真正的婚姻生活是从“撕破脸皮”的那一天开始的,之前的日子顶多算过家家。如同“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一样,结婚时我们未必也懂得婚姻。只有经历过婚姻的历练,一个人才能真正成熟起来,虽然为成熟付出的代价总是很昂贵。从第一次产生不耐烦的心理开始,从坚定“谁也没有权利改变我”的“信念”诞生的那天起,属于婚姻的战争才刚刚开始,这个时候“爱”成为一个砝码,一个互相进攻的武器,一种拔刺工具……
结婚七年是没有必要谈情说爱的——如果以传统的“七年之痒”为标准的话,这七年是爱情寂静的“坟墓期”,却是争夺家庭话语权的“激战期”。想讨论婚姻内有没有爱情这个话题,过七年之后再来。坚持不下来的纷纷成了逃兵,坚持下来的则成了英雄,造就一段婚姻佳话。但正如每个英雄的身上都弹痕累累一样,拨开完美婚姻那袭华丽的外衣,里面同样千疮百孔。
婚内之爱是一种软暴力。那是在双方筋疲力尽、互相妥协之后仍然存在的一种敌视与敏感,那是一种彼此排斥又互相依赖的无奈的幸福。在经过时间的考验之后,你明白世界上不可能再有如此了解你且可以容忍你的人了,即使有的话你也会没有勇气去寻找,因为那意味着还要从头开始重新经历一番历练,这种历练的可怕程度甚至足以抵挡外界的诱惑。
为了和平相处,为了营造温馨的环境,不让那颗已经被残酷生活折磨得脆弱不堪的心再添上一笔来自内部的伤害,许多人开始学会妥协、忍让,甚至曲意逢迎、息事宁人。两个人成了光着身子的刺猬,可以放心地拥抱在一起,只是偶尔还会如惊弓之鸟,惶然而仓促地跳开,在意识到没有危险的时候,再默默地靠近。你掌握了对方的致命伤,但再也不忍下手,对方痛苦的样子,让你再也无胜利的快感,而是让你从内心深处生出怜悯之意——这就是爱了。
这种爱弥足珍贵。
我甚至想不出非亲情之外能比这种爱更真实的爱了。也许男女的婚姻关系注入了亲情的因素之后会变得无比坚固。它常常让我想起那个名叫“白头偕老”的典故绝非传说。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差距太大了,大到“一个来自火星,一个来自金星”,但如果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能够放弃自己所在的“星球”的立场,建立共有“星球”大家能够遵守的新秩序,这又何尝不是天下男女借鉴模仿的对象。现代婚姻温情的一面渐渐少了,是因为残忍的一面在渐渐扩大。随着对伴侣选择权和放弃权得到更为自由的使用,那些曾经互相伤害过,如今却重新建立永恒契约的人,我认为他们之间的爱,不亚于少男少女的初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