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h曾经深爱过一个女子,两人的纠缠,前前后后有七年之久。
他当时23岁,在朋友的生日聚会上和她邂逅,而她是富家女,比他小两岁。他初见她,简直如同但丁初见贝阿特丽采,他试图跨越身份地位外貌种种鸿沟与她恋爱,但他心中的女神却始终对他若即若离。
苦恋中的一切疯狂举动,他都有,等待、追寻、在她有可能出现的地方整日流连,俗不可耐的言情故事的桥段,简直一样也不缺。最后他终于出头,约她吃饭,她赴约了。不过没吃饭,而是笑着对他说:“可以帮我个忙吗?你现在站到马路上让车撞死,死得愈快愈好。”
他说,他在那一刻才醒悟,他苦心经营的,是一段早就不会有回应的感情。
想起老早时候徐小明导演的一部动作片,探险家在海市蜃楼中窥见一个异域女子的美貌,不顾一切要找到她,为此历尽千辛万苦,甚至他的朋友也死在了他眼前。最后他终于找到她,才知道她是一个嗜血的女匪首。
h的女友并非女匪首,但两件事无疑有相通之处:当事人都陷在自己盲目的情感里,越遇挫折越是蓬勃,只有当所有的欲望残渣都耗尽之后,才有可能以较为冷静清醒的眼光看清,所谓“爱情”的真相。
但另一个关于情感的伦理问题却也同时浮现出来,为什么你爱的人,一定也要爱你,一定要符合你的想象,只因你爱她?如果一个人做小伏低,殚精竭虑,出尽百宝,另一个人就必须回报以同等程度的、同等分量的爱,否则就会被群众斥为寡情薄义、冷酷无情?爱的发起人为什么总能占据道德的制高点?而被投射了爱的人,为什么总被推上道德的审判席?却没人意识到,这种“爱”或许纯洁,却也是一种触目惊心的感情暴力?
也曾有人在列举了历史上的名人单恋故事、苦追故事后,说了句公道话:“越是追得苦,越是说明勉强的程度有多大。”
但现实中,一旦沦为被苦追的那个人,就活该倒霉,追的人若再拥有了话语权,被追的人就更加得不到任何同情。就像我们的朋友h,在他的讲述里,他苦追的女友是个冷酷的女魔。但换个立场换个角度,那位女子未尝不是个温柔善良的人,只不过被这种纠缠激发出了冷漠的一面。而此刻,她恐怕也正在心有余悸地向身边朋友讲述自己可怖的经历,而看过好莱坞电影的朋友,或许正在建议她申请禁制令来对付这个变态。
所以,有次在网上,看到一个大学男生,在bbs上发了英雄帖,召唤全校男生去女生楼下帮他向某女生求爱,而该女终于在山呼海啸般的呼喊中铁青着脸走下楼的时候,我想,又一个让双方都不痛快的故事开始了。
爱不该是单向的追、单向的经营,爱应该是一种互相的、自然的、默契的建设。追来的爱,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真如沙漠里的海市蜃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