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住在医院里,得的是肿癌。
她常去陪他说话、因为时日无多,哪怕是比飞屑还细碎的快乐,对他来说,就是别人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浓缩了。
他是学考古的,他常跟她讲考古里的有趣知识,比如马王堆汉墓里的帛书、先秦时期的石鼓上刻的石鼓文,他说,那些古老的文字真好看,所以他一直在学习那些难认的古文字,比如甲骨文、大篆小篆。
那天,他突然说:“我们玩个游戏吧?你出一首诗或者词,然后我用大篆写下来,看我是不是完全掌握了写法。”她便嘻嘻哈哈地给他出题,看他抓着小狼毫,异常认真地在洒金的宣纸上写出一个个姿态各异的宇,虽然她一个也看不懂,但还是很欢快地说:“写得真好!”
这以后,他就经常叫她出题。每次看到他手中的笔豪在纸上缓缓地行进,她就不忍注目,那左奔右拐的线条仿佛把人的心绞紧。
秋天来了,马路两旁的树上,
白色的花辦随风纷纷飘落,她忧伤地走着,他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她把他留给她的那+s张洒金笺放在一个小梨木匣子里,埋藏在记忆的最深处。
后来,她嫁人,生女,一晃就28年过去了。
那天,女儿带着男朋友来家里,不知怎么翻到了那个梨木匣子。男孩是书法研究生,一打开那些有些发黄的纸张,就大叫起来:“真浪漫,用大篆写情书啊!”她一愣,急忙跑过来让男孩读给她听。
“你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可爱!我真想告诉你,我那么喜欢你……可是我现在这样,对你说这些,是多不负责任啊!好在这些图画一样的字你看不懂,所以我还是当着你的面对你说了……”
听完最后一张上的内容,一场越过了28年时空的雨落了下来。
眼泪中,她看见当年的他正在轻轻地告诉她,什么叫做文物:“因为把自己深深而平静地埋葬,所以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