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家曾经说过一句话:读书是件冒险的事情,因为烂书太多。看烂书,像吃了一个坏苹果,吃出一条昆虫或一嘴农药,魂都吓走了,谈何愉快。
爱情何曾不是?
总会爱一个人,总会冒险一次。最初爱的时候,一定没有经验,很茫然地就爱上一个人了,不知道这是在冒险,只觉得蠢蠢欲动,满心全是这个人,仿佛这个人是鲜花着锦,最爱的时候,赴死都随时准备着——也只有爱着时才会这样。徐悲鸿爱上孙多慈后,给友人写信,浓烈到再也不能释放,于是把心中火热吐露给友人。友人说,该爱就爱吧。后来他果然离开蒋碧微,虽然没有娶孙多慈,但离开自己太太,并且在报纸上发表声明脱离关系,孙多慈的爱情力量脱不了干系。况且,他那时正疯狂,逢人就是孙多慈,孙多慈如何有才,孙多慈如何温柔……孙多慈挂在嘴边上,成了心中百转柔肠,听得别人都一惊一跳。
后来徐悲鸿1953年在大陆离世,孙多慈彼时在台湾,为徐悲鸿守孝3年,也算爱过一场。爱情这件事情就是这样,太圆满会觉得没有趣味,比如杨绛与钱钟书,半丝惊魂也没有,可是,太波折又会消损人心,比如徐志摩和徐悲鸿。这两个男人的爱情都太冒险,特别是志摩,以致年纪轻轻就丧了命,为传奇爱情涂上闪亮一笔。
人的冒险心理在爱情上最为突出。最喜欢的是爱上一个坏人,怀着拯救他的心理,最好他是社会上最不入流的男人,最好他放浪不羁,然后自己开始教化他。男人也一样,喜欢和坏女人打交道,温良恭顺的妻子一定激不起他的斗志,红玫瑰与白玫瑰中,佟振保永远喜欢的是王娇蕊,而对孟烟鹂,永远觉得她是一张白纸,寡淡,无聊。
冒险爱上一个人,轻的是如同感冒一场,重的就是一场灾难。多拉玛尔爱上毕加索,从此成为疯子,不但此生废掉,来生怕也难以再爱别人。
而我们大多数人,冒险爱上一个人,曾经愉悦地出发,想轰轰烈烈留下传奇,最后才发现苟且爱过,也鸡吵鹅斗,也反目为仇,也咬牙切齿,也后悔如此轻率……冒险的事情都是这样,既然冒险,当然有代价。吃上一口苹果,不知道它是坏的,苦了一下心,吐了就行,可是,爱错一个人呢?吐是吐不出来的,只能打碎牙往肚子里咽。和谁去说?《非诚勿扰》中的笑笑说,“太委屈了”。这四个字足以说明爱错一个人的代价,只能和陌生男人倾诉,和周围的人说“我当了小三”?既让别人耻笑还得不到任何安慰,冒险之后,残局必须自己收拾。
那过去的回忆,总是有尸骸,自己不整理扔掉,没有人会替你收拾旧山河。
就有人说了,那我不去爱了,我嫌麻烦。
其实更无聊。
这一生,不冒险一次,不犯一次傻,一辈子总是不动声色,即使落得寿终正寝安居乐业,又有什么意思?
也有人说,下次,我长记性,再也不上坏人的当了。
爱情来了时,还是不长记性,还是和傻瓜一样前赴后继地去爱,哪怕仍然冒险,仍然上当,仍然心碎。在爱情上,所有人都不会长记性,因为它这么美,这么让人心动,这么让人心碎——凡是能让人心碎的事物,它也一定曾经让人非常心醉。
心甘情愿一次次去冒险,总是说,不会爱上哪种人,不会爱上谁谁。爱情最不怕你嘴硬,当它来了时,是洪水猛兽。我的女友,三番五次说要戒掉爱情,但每次见她,脸上都闪着爱情光芒,她最著名的两句话是,“我又失恋了”,“我又热恋了”。此起彼伏,没完没了。
所以,她看上去如此波澜起伏而又年轻动人。张爱玲说得多对,保持年轻最好的秘诀是:生活安定,心里不安定。心里有鬼胎的人才会看起来总是闪着灵光,而那鬼胎,就是爱情。
哪怕一次次冒险,哪怕一次次受伤,只要不粉身碎骨,女人,总是愿意拎起自己的武器,杀入到爱情这场战争中去,哪怕丢盔弃甲,哪怕一无所获。
冒险,总是诱惑的。
爱,总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