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那年的圣诞节前夕,她因获选为模范生上台领奖而为全校所认识,他成为仰慕者。那天放学,他发现她不但是坐同一路线公车,还在还在同一站下车,她家只隔他家一条小巷子。他利用圣诞卡写了封[希望和你作朋友]的信。结果得到训导主任在司令台拿来念而讥笑一阵的回音,这封信让全校都知道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一个放牛班的孩子怎能获得模范生的青睐呢?
他继续写信,写了封起来,直到初三那年的圣诞节一起丢到她家信箱,她没回音,连训导主任也没回音,高中联考放榜,她考上总统府隔壁那一所,他的学校离总统府也不远,他念化工科,还常和她同班公车,却从未交谈。他只能默默看着绿衣,暗自祝福,并为自己打气。他依然写信,依然在圣诞火红季节整批寄,她依然不睬。大学,她念师大,他到南部读二专。为了能再常看见她,他在南部苦读了一年,考上了师大工教系,他又和她同学了。还记得看了榜单,他口中念着她的名字,飞快地骑车到那条巷子,头次按了她家的门铃,在铃声中他满脑子都是她,渴望和她讲一辈子的话。
她还是不睬他,她已有男友,但他写了句话给她:[你选择别人是你的选择,我选择你是我的选择,你会改变你的选择而我却不会!]对他这种有些恐怖分子色彩的痴恋,她始终置之不理。他当兵那年的圣诞节,她嫁人了,没多久到了美国,他也知道她生了个女儿,但他不绝望。他从小没想到要去美国,总以为留美是天之骄子的事,轮不到平凡人,他原本认为每学期能读完就很不错了。是她唤起他的美国梦,他到了美国读书,才更体会雪地中的圣诞更美,他也更坚信十四岁的抉择。三十一岁那年,他学成回国,在大学教书,他依然只单恋着她,他还是继续写信,每逢圣诞节信就特别长,只是没有寄出,他打算等她到相识二十年再说。他是单纯地要把单纯的爱带到中年。
三十三岁那年的圣诞节,她来找他。十九年了,终于有了回应。她已婚变,带女儿回家,一个多月找不到工作,想到他在教育圈有许多好朋友。他当然找她,她很快就重拾教鞭。他追求她,用十四岁起就炙热的单纯爱情。她依然抗拒,她觉得自己不配,她不再是当年的才女,只是一个曾在婚姻中心碎的妇人。
他带着两大箱的信向她求婚,感谢她给他的一切。没有她,他大概读个高职就停止了;没有她,没学士,没硕士,没博士,没有她,熬不过人生地不熟的岁月;没有她,人生的道路不知道要怎么混乱;没有她,他的字不可能如此工整,文章不可能如此流畅;没有她,他这学理工的是不可能喜爱文学诗词,诗词伴随他的爱情,使两大箱的信字字句句都是爱。他对她说:“我是为了爱你而活,是你使我成为今日的我。好不好让我一生只爱一个人,一生只怀一种情?你没有欠我的,我以爱你为生命中最美的事。”
三十四岁那年的圣诞节,他和她走向地毯的那一端,他坚持请她的女儿作花童,他深爱这小女孩,视同己出。
这故事还没有完,不过他俩已携手走过十个年头的圣诞,在学校宿舍中,他们家的圣诞红开得特别旺,特别早,也最晚枯萎。
木瓜语:一直不相信有天长地久的爱情故事,自己也没把握能永志不渝地爱一个人。现在爱者或者过了几年彼此都变了,也不再是当初的彼此,那时候我们还能爱对方多久呢?爱情这东西玩不起,珍惜身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