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之后再去那个小镇,是给朋友做伴娘。
三年之前,曾经对自己发誓,那个小镇,以后再也不去了,但仅仅过去三年,却再一次走进。
人很奇怪,发誓要忘记一个人,忘记一段感情,其实好些时候,就是用这样的方式来提醒自己,要记得这个人,要记得这段感情,要记得所有美好的瞬间。
那时候两人相隔千里,每月飞到对方的城市,一再约定,来年选一个美丽的城市住下。那时每晚听着情歌入眠,偶一次,梦见在山林里迷路,醒来电话打去,对你说,若是迷了路怎么办。你告诉我,就算迷路了,也不怕,你会做我的导航。
次年的春夏秋三个季节里,每天都在家人无数的唠叨和数落中过日子。反复强调,恋爱的男子可以不好看,可以没有才华,可以没有钱,唯独不可以是唱歌的,不可以是画画的。对于传统的家人来说,这样的职业就是没前途。
那年秋天艰难分开,换了号码,换了城市。我们一起去了那个小镇,在镇上的庙里许了愿,到山顶看了一次日出,到郊外放了原本准备五年时间才放完的烟火。我们就像朋友一样告别,收起忧伤。
三年后,再次路过小镇,我早已换了若干次电话号码,编辑短信,默念着心里的号码,给你一个信息:“小镇依旧,我很好。你好吗?”我以为你会问我我是谁,不到三分钟,收到你回复:“我不会换号码,任何时候你都可以找到我,水水,要幸福,一定要比我幸福。”“没事,这号码是别人的,就这样吧,你要好好的。”关了手机,把头抬起来,还是忍不住流出了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