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的经过至今也不太愿意回想。)
第二天一早,坐车到了深圳。按原计划,妻子先去办她调动的收尾手续,我去C的单位旁边一家酒店开了个房间(因为还有其他的事,所以准备在深圳住一晚)。然后我们到C的单位旁边的一家餐厅订了个包房,点菜,等待。通过短信联系,我预备的人也在饭店大厅等着了。大概十点过,妻子给C发短信,约C中午在在某某饭店吃饭,C回信说好。到了十二点,C还没来,她发短信去问,C回信说“我弟弟在XX区和别人撞车了,我赶过去处理,你自己吃完回广州吧。”计划有变。我们自己吃完了饭,吃饭的时候我说“现在有两个办法,一是继续约C,下午或是晚上把他约到酒店房间来;二是下午我们直接去他办公室找人。”妻子对我的安排没有意见,看上去她很想快点把这件事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