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去了美国。
在美国的行进算不上顺利,却也还好。
当事业做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我以为我可以嚣张的回国。将一切都甩在老白面前的时候,我出现了竞争对手。
他的成长速度,以及各项能力都让我大跌眼镜。
可是,商场这座战场上,不会以这些论高下,评论的是综合实力,这一方面,他的起步还算是有些晚的。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嫉妒。
有些人天生比你聪明。有些人天生比你优渥。
而我,就是那个用尽全力才能和这些人喝一杯咖啡的人。
除去老白的背景。
算了,这些都是旧事,旧事无须提。
外界传闻,我利用宫耀挖了乔夏,以不正当的方式打败了在美国尚在成长阶段的简霆的公司,逼得他回国。
这一切,七分真,三分假。
尽管我赢了这一仗,我回到北城,我的称号依旧是因为几年前在老白手下做事时候获得的白王。
这些,看起来光明磊落。
如果不是因为她闯入我的病房,且说出了简云的名字的时候,我想我可能连救她都不会救。
自己的事情,早已繁乱不堪。何苦再去理会别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