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连少卿,大概真是喝惯了那些价值不菲的红酒,喝这几十块的,他的眉头都不知道皱了多少次。
看到他最后勉强喝掉了杯子里面的酒,我在心里面默默道,只要离开我,你就可以回到你的世界,到时候就会远离你不喜欢的红酒,我做的并不可口的饭菜,你也不必那么辛苦为了挣钱去跑业务。
你更适合的是奢华有钱的生活,住别墅,开豪车,参加各种美食美女聚集的派对,做你的有钱人,普通人的生活,你是做不来的,现在不过是在勉强自已罢了。
心里微微叹息着,把鱼肉仔细挑过刺放到他碗里,又把蒸得很软和,香气四溢的红烧猪肘,挑了最细嫩的肉质放到他碗里,希望他可以得到我最后的悉心照顾。
连少卿连吃边道:“苗青,你对我真好,娶你做老婆,绝对值。”
这句话我不否认,以前照顾周云的时候,可比现在还要细心,几乎什么事都要做。
自从离婚后,在林美美的教育下,我已经改掉了许多,觉得她说得很对,我要讨好的对象不是任何一个男人或是结婚对象,而是自已。人有时候都是被惯出来的,你一直某个人好,渐渐成了习惯,他就觉得是理所当然,便不会懂得珍惜。
所以在和连少卿在一起后,我很少再为他做细心周到的事,就是不想再重蹈从前的覆辙。
偶尔对他好,他就觉得你是真的对他很好,但如果是天天如此,就会让他觉得麻木。
所以对他的赞美,我只是一笑而过。
那瓶红酒虽然对他来说不太好喝,可因为我一直不停地在压他的酒,大部分还是被他喝了。
喝过那酒,后劲上来,连少卿微微有了醉意,再加上白天跑业务的时候很辛苦,他说想要去房间里躺一会儿,我便扶了他去卧室。
倒在床上没多久,他便鼾声如雷。
我替他把脚上的鞋子脱掉,拿被子盖在他的身上,仔细看他那张俊美如昔的脸,一遍又一遍抚过他的面容,光洁的额头,浓黑深长的眉,高挺如峰的鼻梁,还有那微微嘴角上翘的唇瓣,一直到下巴。
我是这样舍不得这个男子在我身边,想想从前的点点滴滴,充满了吵闹,争执,欢笑和幸福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