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前金志铭利用公司的运输渠道贩毒,事发之时他给老爷子下跪求饶过,只是当时顾应钦在场,是他坚持主动送金志铭伏法的,他的立场很明确,金志铭犯的罪天理不容,贩毒这种事情传承姑息不得,而且当时闹的人尽皆知。风风雨雨的,在那个众人吐口唾沫都能淹死你的时候,即便是他们有心,也是回天乏力。
金志铭被捕进去没多久,法院审判还没下来,就死在牢里了,死因众说纷纭,有人说他是自知罪孽深重畏罪自杀,有人说他是在牢里被人折磨致死的,更有人说是他的妻子最后一次探监之时提逼着他签署了离婚协议书,那之后他就变的郁郁寡欢,最后抑郁而死。
听说人死之后。因为长时间没有家属去认领尸体,最后便按照刑法规定将尸体捐献给了医疗单位用于器官捐献或者医疗研究。
堂堂一代名师,膝下桃李满天下,明明可以荣其一生,却因为走错了一步,双手沾染上了万恶的毒品,从此便是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之中,不仅毁了自己,害了无数普通百姓,可悲的是临了到死了。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都说人死入土为安,而他却连个栖身之所都没有,注定了要做一辈子的孤魂野鬼。
右少卿很奇怪:“想当年金志铭可是副总,他有没有女儿这事你不知道?”
顾应钦一边摇头一边放下手里的履历表:“当年他从未对外公开过自己妻女的情况,保护家庭也保护的足够彻底,大概是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有违法律有违天理的,不想事发后牵扯她们吧?”
陆倾宁仔细的翻了翻那履历表:“都说死者为大,他的妻子未免也太狠了点,人死了尸体都不去认领,就让他做个无根的野鬼。”
顾应钦靠近椅背,转了个圈,西边的红霞红火的就像是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一样将半片天都烧红了,二十层的高度俯瞰下去。一水的全是火柴盒和小蚂蚁。
“金晨曦不是回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