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保康是在剪彩的时候遇到叶榛榛的。
是一个叫丽景的三星级酒店的开业仪式,他是剪彩贵宾,因为是投资方,所以,省里市里的领导对他也高看一眼。十年前他离开这个小城时是一贫如洗,十年后,他带着巨资再次来到这个城市时,未免不带着那种小人得志的心情。
谁能想到他十年能成这样一个大老总呢?
其实是偶然的机会搞房地产起家,三炒二炒,他有了钱,然后杀了个回马枪,又回到了这个城市投资。
而有了钱的男人最容易有的是什么,外遇,是,外遇。
确切点说,是艳遇。
他一直有艳遇,都是那些个女孩子上赶着他,个个美貌如花,在他身边云雀一样叫着闹着。他不喜欢,因为,觉得她们必定是有所图的。他长得不好看,单从外貌上绝对没有什么吸引年轻女孩子的地方,38岁的他,就有了小肚腩,1.71米,不算高,大学里,他也追求过女生,皆以失败告终。那么,现在,凭什么这些女孩子追他,只有一个原因——他有钱。
就这么简单。谁也别说看上他有情调有才有貌,那是瞎说呢。
可那天,他动了心。
叶榛榛是引导小姐,个子几乎与他一般高,匀称的身材,着一件红色的旗袍,分外妖娆,因为皮肤白,更显得曼妙。
他遭遇过无数的引导小姐,她们都微笑得近乎献媚,只有叶榛榛,很矜持,不卑不亢,他和她并肩走着,他看了她一眼,心就动了一下,她,太像大学里那个女生了!
在大学里,他追求过的一个漂亮女生,把他的情书贴到墙上,然后得意地说:“哼,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从此,他更压抑,也更自卑,再也没有追求过女孩子。现在的老婆,是人家介绍的,不美,也不风情,但非常地会过日子,即使有了钱,也没有那么张狂,一日三餐,该吃什么还吃什么。
剪彩剪得很顺利,他下来的时候,在台阶上被绊了一下,叶榛榛一下子扶住了他,然后小声问:“没事吧?”
她的声音真好听。
下了台,她亦没有和从前那些引导小姐一样要他的电话,然后千方百计想靠近他,她自当不认识他,转身就走了。
她的名字,他是后来问工作人员才知道的,工作人员说:“她呀,还念大学呢,大四了吧,听说家里挺困难的,课余时间出来打工。”
如果没有后来遇到,那么,他和她也就错过了。
一时的心动谁没有?可真要继续下去,是另外的事情了。
半年之后,他的公司招人,他恰巧那天没事,到楼下晃了一圈,一眼就看到了叶榛榛。
叶榛榛白衣白裙乌发,安静地坐在那里,完全和那天剪彩时不一样的人了,素色,有着淡雅的光芒,她学的历史专业,根本用不到房地产上,可是梁保康告诉身边的副总说,招上她吧,也许做方案时有用呢。
后来叶榛榛和他,在电梯里遇到,他说:“来了?”她答:“来了。”没有更多的话。梁保康想,怎么会有这么清淡的女子呢?她不巴结他,半点不,有种自生自灭的心态。她美,可是,并不骄傲,她艳,但绝对清凉。
梁保康决定请她吃饭,电话打到她办公室,她礼貌而客气:“梁总,有何吩咐?”
他很严肃,但很认真地说:“下班后,有个应酬,你陪我去一下。”
如果是别的下属,大概会高兴得跳起来,但是她却问:“为什么我要去?”
他愣了一下,支吾着说:“工作需要。”
叶榛榛安静地坐在梁保康的车里,他侧过脸来看她,她有些脸红。梁保康问:“你紧张什么?脸红什么?这是去应酬,是工作需要。”
她小声说:“我没有呀,我挺好的。”她双手交叉着,十指缠在一起。梁保康忽然很心动很心动,多少年了,他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对一个女孩子,这样心动,这样的有接近的欲望。
“想吃什么?”他问。
她反问他:“你不说去应酬吗?”
“傻呀,你。”他说。
她的头更低,这一低,就更有一种味道。他拉她去避风塘吃海鲜,挑最贵的蟹和最好的鲍鱼,她说:“别浪费了。”又指着鲍鱼问:“这是什么?”她这样不知道假装,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让梁保康更心动。
他要了一点点红酒,然后说:“喝一点,好吗?”
“不会喝酒。”叶榛榛很轻声地说。
他还是倒了一点给她,她真是不会喝酒,一大口全喝进去了,这种洋酒,是要一点点抿的呀,喝完她的脸就烧起来了,火烧云似的,一片一片的,更显得人如桃花一样。
结账的时候她更傻了:四千多!她说:“这么贵呀,吃的又不是金子!”为这句话,梁保康更喜欢她,她居然心疼他的钱!有哪个女孩子心疼过他的钱呢。
后来,他们常常去吃饭,一边吃一边聊天,他告诉她他小时候的事:捉青蛙掉到河里,和人打架缝了几十针,逃课去看电影让老师逮住……她就轻轻地笑,也和他说家里的事情:父母都下岗了,弟弟还有病,她不会花钱,因为挣的每一分钱全寄给了家里。
到后来,两个人有了贴心贴肺的温暖,像兄妹,又像朋友。梁保康总想把这种关系再进一步,每次看到叶榛榛,都想抱抱她,亲亲她,可是,她那么安静地信赖着他,他又不忍心。
春节的时候,叶榛榛回了家。
梁保康的心好像被掏空了一样,员工都放了假,他一个人呆在空旷的办公室,有时,坐在叶榛榛的位子上,一个人发呆。
整个春节,他的心都很茫然的。
太太和儿子去泰国玩了,他说公司忙,没去。其实,他是想一个人安静地呆一会儿。
他从来没有这么想过一个人,从来。
初二,他接到叶榛榛的电话。
“叶榛榛,叶榛榛……”他一声声地叫着她。
“是我,”她说,“我妈住院了,需要点钱,你能借我点钱吗?”她声音很小,小到和蚊子叫似的,勉强能听得到。
他们交往半年多,他几次想给她买衣服和化妆品,都被她拒绝了,她说钱够了,她不想花别人的钱,这样说的时候,他就有些心酸。现在,她需要钱了,大概是鼓了很大的勇气说的吧。
“好,”他说,“多少?”
“两万,”她说,“我尽快还你。”
“不,不用还,”他说,“算公司出钱,没事。”
电话挂了,他把钱打到她的卡上去,五万。给她花钱,他这样心甘情愿,从前总是女人想骗他的钱花,他从来没有给她们花过,半分也没有,他看不起那些女人,但现在,他愿意!
他这才发现,如果喜欢一个女人,是愿意给她花钱的。不管她要去干什么,哪怕她去杀人放火。这样一想,梁保康才彻底明白了,他真的是爱上她了。
叶榛榛却再也没有回来。
打电话过去,她只说:“我想留在小城,有人给我介绍了一个男友,挺好的,再说,我父母老了,弟弟还有病,我得照顾他们呀。”
梁保康心里就很难过,觉得叶榛榛这个女孩子太特别,她怎么可以扔了他不管?可是,他们有过承诺吗?她说过什么吗?没有,什么也没有说过!他能要求人家什么吗?到这时,他又想起自己的五万块钱来了。
五万块,虽然于他而言不算什么,可是,打了水漂毕竟是件难受的事情。
当时也说的是送的,现在,也不好提什么吧?自认倒霉算了,梁保康当时真是这样想的。
偶尔叶榛榛会发一条短信过来,提醒他吃胃药,他喝酒喝坏了胃,常常闹胃疼,一疼就是半夜。他回短信很简单:好。就一个字,没了可能,他没有继续下去的兴趣了。
周围还有女孩子,她们和叶榛榛不一样,一点也不一样,和他去吃饭,莺声燕语,这就让梁保康想起叶榛榛来,一年过去了,他还没有忘记她,他终于知道了,有些人是值得记住的。
后来有一天,他接到叶榛榛的电话。
叶榛榛说:“梁总,我把五万块钱打到你的账户上了,钱才凑齐,你别怪我还晚了,我尽力了。”
他想说什么,可是,噪子眼很堵:“叶榛榛,你……”他说,“你别这样啊。”“我已经很感激了,”叶榛榛说,“谢谢你关键时候借我钱,我妈和弟弟的病全好了,我们一家都很好,我会记得你的恩情。”
梁保康不知道再说什么,只觉得满胸的话,可是,却拣不出一句要表达的,他说:“叶榛榛你知道,你于我而言是多么重要,你知道吗……”
“你也是。”叶榛榛说。
这简单的三个字于他来说是一个惊雷,他问:“那为什么?为什么要离开?”
“因为,因为舍不得伤害,有时候,爱是一件伤人的事情。所以,我爱你,只能爱到一半,不能再多了,再多,于我,于你,于家人,都是伤害……”
叶榛榛那边放了电话好久,梁保康这边还在发愣,他想,自己是多么俗气的一个男人啊,总以世俗的眼光来度量这个女子,甚至想到她是不是要讹他这五万块钱。他想,叶榛榛是深爱他的,正因为爱,才会离开,如果没有这样深的爱,也许会纠缠下去,像所有的婚外情和艳遇一样,偷偷情,尝尝性,仅此而已,最后,如一场烟花一样,寂灭了,挥散了,仅此而已。
如果梁保康从前还有几丝放浪,还想找一份艳遇,那么叶榛榛离开之后,他再也没有胡来过,他想,如果找真爱情,那么叶榛榛就是,如果找艳遇,他不必了,艳遇的结果可想而知。
梁保康回到家里,又和从前一样,炒菜做饭,和太太聊天谈心。可是,他知道一切又和从前不一样,这不一样,是因为心里有了一个叶榛榛,而这个爱他爱到一半的女子,注定,是他一生的朱砂痣,如一粒生动的钻石,在他心里,珍贵,并且,让他感到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