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的时候,方琴已经微醺,我本想送她回去,不过她婉拒了,说刚刚已经打电话给司机过来接了,我也没有强求,带着打包的东西就开车回去了。回去的路上,我往宠物店的方向绕了一圈,宠物店没有开门,我也没有多做停留,就径直开车回去了。
进了门,可乐鼻子灵敏,老早就在门口候着了,我一开门,它就用鼻子拱我手里的东西,我将手举得高高的。甩掉脚上的鞋子,就直接打着赤脚跑了进去,梁景正坐在沙发上,见着我活蹦乱跳的样子,笑了一下。
等我从厨房出来的时候,正好就看到他手里提着拖鞋走过来,见着我了,就将拖鞋往地上一丢,说:“穿起来。”
我像个店小二一样,手里捧着两个盘子,笑嘻嘻的跳过去,双脚一勾,就将拖鞋穿上,然后走过去,挨在他的身上,仿佛献宝一样,将手中两盘看起来还蛮普通的菜递到了他的面前,问:“吃饭了吗?”
“吃过了。”
“哦,刚刚方琴领着我去了一家私房菜馆,均是些家常菜,但很合口味,我觉得很不错,就想着今天没有我回来做饭,你会不会饿着,这么一想,我就赶紧让服务生打包了一份回来,没想到,你竟然吃过了,吃了什么?”我觉得我最近完全变成话唠了,很多时候,一个人叨叨叨能叨叨很久。
他没告诉我他今天晚上吃了什么,只是伸手将我手里的东西接了过去,并取走了我指间的筷子,尝了一口,稍稍颦眉,给了句评价,“一般。”说完,他就将筷子搁置在了一边。
见他好似没什么食欲,我就兀自扑过去,拿起筷子,一边同他说话,一边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