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的!
我高中时有次把人打成了轻伤,幸亏遇到个比较负责的律师,他通过多方面调查证明我当时属于正当防卫。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所以后来我立志学习了法律系。
我在大学里仔细研究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肢体大关节脱位、关节韧带部分撕裂、半月板损伤或者肢体软组织损伤后瘢痕挛缩致关节功能障碍。
我的理解是肢体大关节脱位后只有致关节功能障碍才能构成轻伤。
所以我苦练一门秘笈——踹关节。致其腿关节脱位,迅速接好以后不致关节功能障碍,但会使其短时期内丧失战斗力。
一招制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