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百零一次求婚(355)

 
新一百零一次求婚(355)
2018-03-16 14:59:58 /故事大全

在双方谈判过程中,李多次去王家中拜访,均因王家中有恶犬而不得其门而入。

涨租后,司机刘磊一次与司磅员王金山谈到王家恶犬当道的事情。王金山笑道这有何难,对于我们江湖人而言窃狗拿鸡乃基本常识,遂带领刘磊夜间潜入王海生家中,将狼狗窃出炖了火锅。

王海生发现狼狗丢失后大惊失色,又斥巨资购藏獒一条,但仅月余又告失踪,遂整日龟缩在家中,有所收敛。

于龙等人原在李四红公司里上班,后另起炉灶,并以虚开增值税发票迅速发家。李向税务机关举报,税务机关查证未果,被于龙等人通过关系得知。于龙找到李四红,对其进行人身威胁,李四红气愤不过,向在场人说了一句:“谁能砍死他,赏金一百万!”

王金山此时正在周边,听到这个消息,信以为真,遂自作主张,跟踪于龙。在其三人酒足饭饱从KTV出来时突然发动袭击,但因犯案地点系闹市区,周边行人众多,KTV保安又及时冲出来,未能成功。

刘磊、王金山二人先后盗窃了再生公司房屋业主的德国狼狗一条、藏獒一条,总价值人民币十余万元,购成盗窃罪无疑;王金山砍伤三人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如果他当时行刺于龙目的是要置其于死地,则构成故意杀人未遂。问题是他们这些行为是否是受李四红指使而为,如果是,则李必须为这些犯罪行为负责。

邢冬冬等十余人分别受李四红指使向周边多达三十几家企业、工地收取“分红”,少则三、五万元,多则二、三十万元,年收益多达五百万元,实质上是一种收取“保护费”的行为。

做无罪辩护,我觉得没有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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