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当年他与丁秋玲所生的女儿,他也不知道被妻子买到哪里去了?秦扬当然不会告诉他,施月就是他的女儿,他要就只是姜大宝片面之词。他那出一份合同,再给他二十万,让他从今之后,不再提起丁秋玲,更不得提起私生女的事情,否则将按照此款项的十倍赔偿,而且还会让他再进监狱。
姜大宝坐了二十年的牢,现在已是晚年,有了那么多钱,可以养老,还去和丁秋玲扯什么恩怨呢?她是有钱有地位的人,自己斗她不过。因此,姜大宝就答应了,并且签下了字。
秦扬回到上海后,通过陆谣找到了新闻界的朋友,把资料视频交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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