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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考虑了两天的时间,就在蒙蒙被接回来后的第三天,我终于决定了把他送进托儿所。因为我实在分身乏术,上班又不准带上孩子,我每次像打游击似的把蒙蒙带上班,让他在办公室玩玩,又在传达室王师傅那里放放,然后提前点下班,在主任看到前撤出办公区域。
为了安全起见,我给蒙蒙找的托儿所,既不靠近我租住房的位置,也不靠近我单位的位置,三点的位置形成一个三角形,蒙蒙是日托,每天早晚我都要接送,所以我每天都在这个三角形的三个点上,奔波。
我销了旧的手机号,换了新号码,我把手机号码写在一个布条上,缝在蒙蒙童装外套的里面。送蒙蒙进托儿所的时候,我对他说:“蒙蒙在托儿所要乖,要听阿姨的话;记住了,有什么事,请人打这个电话给妈妈,妈妈很快就会到蒙蒙身边的。”
我这么做,本是为了防止蒙蒙在托儿所不听阿姨管束,出什么事,好让阿姨及时联系到我;也或者蒙蒙与小朋友们相处不好,生出事端,我可以及时去处理。不管怎么样,我不能让蒙蒙受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