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我说我要去X城找他,他就回答我:“不用来,不会再见你。”
因为这句话,我拉黑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毕业后,一个人去了临海城市。
为什么选择了深圳呢,大概因为潜意识里感觉曾经生活过的地方是北方,我要去温暖的南方,越暖越好。越远越好。不要有冬天。
其实,那一句话应该就是致命的OVER-HIT了吧。大概还是暴击的。
但是我也觉得很神,怎么就没一刀捅死呢,怎么就能让我三年后,2010年的时候还犯贱去加他的Q呢。
用B哥的话来说就是,我们都觉得XX虽然还不错,但也不至于让你死去活来念念不忘纠结到这样的程度吧?姑娘,你这是心魔吧。
——大概,就是心魔吧。
我也想过我到底喜欢这个人什么。
其实后来渐渐岁数大了,也不那么文艺矫情了,但还是会在任何并没有那么可能想起他的时候想起这个人。
就好像之前抽风写微博:我爱你如同爱夏日的电线晴空,如同爱冬初的第一场雪,如同爱那本反复阅读的书,如同爱我的好小猫,我也觉得奇怪,可就是不会终止的、持续的爱。停不下来,仿佛后来与世间万物的关联,都因为爱你而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