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希望,死的好看点,不要大哭,不要情绪激动,不要有那么多的废话。
靠神奇的度娘度出了EX现在工作室的地址,准备下周直接飞过去找个酒店住下好好睡一觉,再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直接上门。
最差的结果就是人不在,见不到,或者是直接被轰出门。
这次不敢再让B出面了,08年6月的时候,那时候跟EX分了一年出头,EX去广州出差,然后我在深圳,我就撺掇B和EX的另一个发小,把EX骗到深圳来吃饭。
结果中途穿帮了,EX勃然大怒,人已经在客车上了,半路下了车回广州。
没记错的话,那天是2008年的6月28日,我一个闺蜜的生日,当天说好晚上要在QQ上给她唱生日歌(她在家乡工作,我在深圳),结果那天晚上下班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笨手笨脚画的妆,穿的草莓图案连衣裙,都是那么可笑,那时候我还不能喝酒,晚上喝的天翻地覆,吐的一客厅都是,合租的同事半夜还差点送我去医院。
其实,我也知道怎样才算是对自己好。
比如现在,明明睡眠时间已经完全不够了,可还是清醒的能杀死十只牛,晚上刚买的一盒烟已经抽完了,啤酒喝了两罐,涨的肚子疼。
我就应该立刻去收拾行李然后躺平等闹钟,但是就是困意全无。
我反复问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去?
答案是:这句话不说完一定会后悔,这个人不再见一面一定会后悔。人生还剩下好几十年,不能够只能停在这里。
或许是昨天晚上看了少年PI,没辜负巨幕的IMAX,老虎进丛林那一段,哭成傻逼。
是啊这对老虎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可是对派来说,没能够好好告别就是一种遗憾。
其实后来的这么多年,即使我一个人去到当初所有和EX约定的,我们以后要一起旅行的地方,我还是会感慨,可惜是我一个人走到这里。
人有时候真的不能矫情,可是为什么,只在这个人,这件事上,这么矫情呢。
EX其实没折磨过我,分手之后,就拉黑了他,他也再也没出现在我的世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