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不爱,都不该让你入戏太深适合晚上一个人在被窝里阅读。一定会给你带来独特的视觉冲击与心灵上的碰撞
我在金锦花园对面蹲了半个小时。如我所料,一点过两分,她走出小区的大门往左直走,通常一个小时后回来。两分钟后,我就站在了她家的客厅。
书房里的笔记本电脑竟然是开启的,有QQ滴滴滴的声音传出来,动动鼠标就看到她刚浏览过的网页,右下角有一枚蓝兔子的头像在闪烁:我想见你,周五晚9点在咖啡之翼,我等你。我用了5分钟的时间浏览了他们的聊天记录,两个人从小心翼翼的试探,到语言开始暧昧撩拨,用了半年的时间。我回了一句,在米萝吧。对方很快就回复不见不散。
我为我小小的恶作剧而窃笑。
10分钟后,我拿走了这台笔记本。是F盘里那些春光旖旎的写真照片吸引了我,照片中,她饱满挺拔的胸,盈盈一握的腰,刹那间击中了我,伸出手指,抚摸着屏幕上千娇百媚的她,我听到自己喉间滑动的声音,寂寞而渴望。
电脑里还有很多我不知道的秘密,D盘里收藏了她爱看的电影,F盘里除了她上千张照片还有她和那个叫七喜的男人的聊天记录,G盘里有她上了锁的日记。
夜里,再一次浏览了她和七喜的聊天记录,我确信他们关系非同一般,两人最后一次网络欢爱就在前天晚上。
那些热辣的语言再一次勾起我身体深处的火焰。我有些嫉妒那个叫七喜的男人,这个尤物般的女人怎么可以把这么热烈的句子给一个没有见过面的男人。
那个女人名叫叶蓬蓬。
周五晚9点,叶蓬蓬准时出现,她化了浓浓的烟熏妆,黑色吊带裙外裹着银色反光披肩,魅惑惊艳。
她朝我走过来,低唤,七喜?声音嘶哑性感。
她坐在我对面,有些担忧地说她的笔记本电脑被偷了,这些天她很担心,担心如果我们的聊天记录被流传到网上,那会给我带来麻烦。
我说,没关系。她眼睛里闪过一丝惊喜,你不怕她知道
"不怕。"
我所知的这个七喜是有一个谈婚论嫁的女朋友的,他们有1001页聊天记录,她很用心地保存,看得出她对这个男人的珍视。
他们最近的聊天围绕着要不要见面的问题,七喜不在这座城市,但他说这周他会来这座城市出差,想趁机见见面。她一直在犹豫,出差见面总缺少点诚意,她也算矜贵的女人。我用七喜的QQ给她留言,我不能确定她会不会来。
一杯咖啡的时间,我们去楼上开了房。
叶蓬蓬很会调情,就像她在网络里对七喜说的,我会让你上天入地。她柔若无骨的手指划过我的肌肤,随手撒下了无数的种子,她润泽饱满的唇印在上面,就有了春暖花开的芬芳。整晚,她在我的身下舒展,在我的身上绽放,风情得让我想死。
后来她就依在我的胸口,有些忧伤地说,你真的会在这里待一个月吗?我用力地点点头,她仰着头,看我,睫毛一眨一眨的,那么长,像两只蝴蝶,不由分说地钻进了我的心里。
叶蓬蓬是不怎么快乐的,因为她有一个不怎么回家的老公。一个男人不愿回家,无外乎是在外面有了女人。
叶蓬蓬流着泪说,她从来没有想过要背叛老六,只是最近他在外面的那个女人总在半夜里打电话给她,电话里,她听到女人百转千回的叫床声,还有男人的喘息声、爱语,那些可以将她杀死千万次的滚烫语言他从未对她说过。于是,她不想忍耐下去了。
我相信叶蓬蓬说的。她去拍写真集,在网上和七喜暧昧也是为了证明自己的魅力。
整整一个月,叶蓬蓬白天和我纠缠在宾馆的床上,一到天黑就回家,上网、睡觉,有时会穿着内衣在房间里走动。叶蓬蓬的身材很惹火,特别洗了澡之后,她总喜欢光着身体出来,身上的水滴答了一地,像尾美人鱼。这样魔鬼似的身材却得不到一个男人的垂青,而那个男人身后又有怎样一个女人值得他无视叶蓬蓬呢?
原谅我,那次我把叶蓬蓬的笔记本抱走时,顺便在她的卧室衣柜上装了个微型摄像头,每天送她回去后,我吃着泡面,坐在笔记本前看她一个人淋漓尽致地上演着寂寞,甚至午夜,她接到电话,一言不发,然后泪水缓缓流出,我很想替她抹去那些泪水。
那天晚上,叶蓬蓬的男人回来了,叶蓬蓬刚洗完澡,像以往一样光着身子,见到蓦然出现在卧室门口的男人,下意识地抱住了自己。到底叶蓬蓬曼妙玲珑的身体还是让男人抵挡不住,男人一把把她拉过来压在了自己的身体底下。叶蓬蓬是挣扎的,尖叫着,踢打着,撕咬着,她的抵抗令男人的征服欲爆发,那一刻,我看见自己攥紧的拳头上青筋暴跳,我真恨不得一拳揍扁压在叶蓬蓬身上的男人。
就在下午的时候,叶蓬蓬还说,如果我离开他,你会不会带我走
我是想带她走,但不知道能带她去哪儿,我只是个小偷,从一座城市流窜到另一座城市作案,我只盯那些出入高级住宅区的有钱人,观察他们的作息时间。叶蓬蓬是我在这座城市遇到的第9个作案对象,我注意到每天中午1点,她会准时下楼,去旁边美食街吃东西,然后慢慢走回来,眼睛深藏忧伤。
我当然不会对叶蓬蓬说,我把我所有的钱用来租了一间四星级宾馆的房间,只想在这一个月里与她幽会,享受一场一场身体的盛宴。
一个月,这个女人一次次让我上天入地,像蜘蛛吐丝一样将我网在其中,让我心生不舍,让我想为她做些什么。
第二天下午,叶蓬蓬戴了蛤蟆镜出现在我面前,取下眼镜,双眼通红而浮肿。我的心蓦然洞开了一个大口子,叶蓬蓬不言不语只是吻我,她的吻总是那样缠人滚烫,后来她说,带我走吧,我真的无法忍受他了。
抚摸着她细如白瓷的肌肤,我用力点点头。
几天后的一个中午,叶蓬蓬又出去吃饭去了,我再次潜入她的家中。上次我见到她家书房的书架上摆了几只古董瓷器,我还看到墙角默立着一只保险柜,我想做完这一票,然后带叶蓬蓬走,找一座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小城,开家店,安度下半生。
就在我快得手的时候,有人进来了。我就那样抱着两只古董花瓶和那个男人站在客厅里对峙了几秒。
很快,男人明白了怎么回事,低啸一声朝我扑过来,我真不是故意的,但我是个小偷,我的口袋里永远都放着一些作案和防身的利器,所以,我用那把瑞士军刀刺进了他的胸膛。
我丢下古董,落荒而逃。
我又开始了像只老鼠一样从一座城市流窜到另一座城市的生活,我没有再遇到过像叶蓬蓬这样的女子,我不敢打她的电话,也不敢再用七喜的QQ跟她聊天。我不知道警察有没有查到藏在衣柜上的那枚微型摄像头,会不会通过网络查出我的所在。每天我都惴惴不安却又时常在梦里梦到叶蓬蓬,与她相会,纠缠,醉生梦死。
我是在另外一座城市遇到叶蓬蓬的,她开蓝色的小奔,住高档住宅,经常和一个英俊高大的男人出双入对,看上去很甜蜜。
站在马路对面的我,感觉身体的血液都快流光了,浑身冰冷。
有一天中午,我敲开了叶蓬蓬的门,看到我时,她眼神里掠过惊恐,只那短短一秒,很快平静。我挤进了她的房间,看到墙上她和一个男人相依的照片,她笑得那样明媚,是我从未见过的明媚。
他是谁?我压低声音恼怒地问。
七喜。她说。
你一直知道我不是七喜?我掐住了她的脖子,拿出那把瑞士军刀抵住她的脖子,压低声音恶狠狠地问。
她的眼睛里泛起了泪光,却没有畏惧,我知道你不是七喜,七喜是我高中时期暗恋过的一个男孩儿,如果不是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我们早就在一起了。半年前,我辗转打听到他的QQ号码,于是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跟他聊天,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他,但这个时候我已经是别人的女人了。我知道笔记本是你偷的,也知道你在我的家里装了摄像头,因为一个小偷不可能冒这么大的险只为偷一台笔记本,如果你不是为了财就肯定是为了色。于是我将计就计。那天我出门之后就发现了你,我打电话给他,说有点东西落在家里,要他回去替我拿一下......
看着眼前这张艳若桃花的脸,我突然觉得空气变成了砂粒,堵得我无法呼吸。
这一场纠缠,就像一个爱的一千零一夜故事,终归成为传说。可是,叶蓬蓬不知道,从她进咖啡馆唤我七喜那一刻起,我就入了她的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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