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何雪母亲的,她说与何雪父亲商量后,他们决定还是应当让何雪见高路最后一面,请我帮忙安排一下,我表示可以,但需要跟检察院的同志联系。挂了电话,何雪母亲的一句话让我回味了一小会儿,她说,毕竟感情无罪。
我立刻与潘检察官取得联系,他对这个消息感到高兴,表示可以立即配合,又顺便问了句,何雪是否有意愿承担高路后事的所有费用,我愣了一下,回了句,这笔费用自有人承担的,放心吧,就不给国家添负担了。
我知道,被告人死亡后,基本丧葬费用的承担机关,国家是有规定的,不过我估计也没多少钱,但检察院当然是巴不得有人自愿承担的,这次就当做个顺水人情给办了吧,以后也为自己留下方便之门。
在跟何雪母亲约好下午会面的事后,我立刻给同事的亲戚打了电话,请他为我买墓的事办手续。
还有个电话,是梁斌打来的,他在电话里说最后还是决定离了,我说你昨晚不说答应了嘛,他说那只是一时之气,今天想了一上午,最终做了决定。我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