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不清都在那儿做了些什么,只是第二天看手机,发现上面莫名其妙多了好些陌生手机号,还有就是西服上的香水味。
醒来时,发现在酒店的房间里,但是身旁并无人,我再仔细看了看房间,没有安全套的踪迹,也好象没有其他能证明有性交行为在这里发生过的证据,但是可以确定的是,有第二人在这里出现过。
我坐在床上,努力甩着脑袋,但终究对头一晚的事一片空白。
房间是用我的身份证登记的。
我能想象我当时已经是醉得一塌糊涂了,在这样的状况下,我居然还能从钱包里掏出身份证来作登记,不,也可能是那第二人这样做的,我拿出钱包看,什么都没丢。
还是坚持去了办公室,但碍于面子,没好意思问同事最后我是怎么走的,害怕他们说出什么我不想知道的真相。
放纵,害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