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喊了他一声。我想要提醒他早点休息,写毛笔字最好的体态是站立躬身,手腕的用力比坐姿更加俯冲,能够完全凝聚在笔尖,可也恰好给了背部和腰身极大的压力,他受了伤根本不能承受,铁打的身体也受不了一而再的撕裂,我走过去想要夺过他的笔,他早就预料到我会这样做,他腕间一偏,躲过了我的手,也恰好在纸上也落下了非常潇洒传神的一捺。
他长舒一口气把笔放下,偏过头来看我,他伸出手在我下颔上蹭了蹭,我感觉到他蹭了一抹黑,我忍不住瞪他,他笑着说,“这样才更像一只花猫。”
我用手蹭掉,借着微弱的光看他写的字,只有五个字,字体很大,但是却不突兀,用了十足的力气,仿佛要将垫在纸下的木板戳出一个洞。字里行间满满都是他精湛的笔力。
他写:何处惹尘埃。
纪先生见我看得很专注,他问我懂书法吗,我说一点点,不是十分了解,但也能说上几句。
他饶有兴味问我怎么会涉猎书法,我欲言又止,他将毛笔放在水茼里搅了搅,又铺开了一张新宣纸,他见我还在沉默,便问我怎么不说,我是真的没法说。
我总不能告诉他,我当初在卡门宴上班时,还当过伴游,陪着几个官大爷去过徽州江南,到过书法博物馆,也做过几天贴心的小情人,每天朝夕相处秤不离砣,郎情妾意情意绵绵。这样的话我之前还能对纪先生说出口。那时他仅仅是我的恩人,我们没有升华到身体接触,更不会像现在,我总觉得他看我的眼神都充满了一丝情意,我自己会觉得这些过往好肮脏,我怕他睡过了都嫌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