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上楼来,站在门口的走廊上问我晚上是不是空着,她们文学社请了个上海“撒娇派”诗人来辩论,请我去听。
她从书包里拿出一张表格递给我说,你来参加我们文学社吧,你的诗确实是越写越好了。
走廊上晾晒的衣服在滴水,一些男生从我们身边走过去。我说我已歇笔了,你这么夸我是想让我还有点面子吧。她眼里突然有了点他妈的悲悯。她嘀咕,我可没这么想,我是跟你说真的哪,你写的诗是在进步。
她告诉我其实她每天早晨从信箱里取出它们时都留意到了这种进步,这个过程很有意思,就像注意到一个人每天都在长高,就像看一个人的作业成了习惯。她说,你来参加我们的文学社吧。
我说,你不是在说你喜欢上了批改我的作业吧?
她咯咯地笑起来,混充老练的样子轻扬了一下头发,告诉我可能是吧,不过嘛,进步是进步,但她还是有种对不上号的感觉,因为她实在想像不出那些书面语句从我嘴里说出来时的样子,所以她无法确认写诗那一刻的我和真正的我是不是同一个人。她说,不知道你懂我的意思吗?
她绕得像麻花一样的话我当然不懂。我想,她是想说看扁了我呢,还是想特深刻地指明我们做不成朋友但可以做诗友的道理?
总之我不懂。但我还是兴高采烈地跟着她去了那个讲座,也去了以后的几个讲座。
一个月后,她和我混在了一起。她成了我的女友,我们成了1987年“恋爱潮”中无数情侣中的一对。我们的同学都傻了眼。
说真的,我也傻了眼。而她说,是看着我可怜,因为那天我一把一把抹着脸上的雨水就像抹着眼泪,所以看着可怜。
她让我傻眼很正常,因为我跟不上她的节奏。其实,后来我也一直不太找得准她情绪的转换点。这就像那个年代接踵而至的浪潮。
那是青春起潮的日子,她会在夜晚校园的角落里,突然抱着我的脸狠狠地吻我并莫名流泪,也会突然莫名烦躁地踢我几脚说她很烦,但又不知是哪儿烦了;她喜欢我在竹林的砖堆后面,死死地抱紧她,但她也会突然几天不理我,让我找不到北。我承认我跟不上她的节奏。我狠命地跟,沉溺在惊乍和兴奋中。
她眉眼间有种不知天高地厚的冲动和文学小布尔乔亚的气质。她爱谈人生,爱附庸一切遥远的事。她的脑袋里每天都需要蹦出很多指令,让自己和周围的人处于亢奋状态。和她混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我们赶一场场讲座的场子,追一部部外语片,关心过遥不可及的东西。
有天晚上,我坐在阶梯教室后面看友琳他们为学校艺术节排话剧。室友钟向阳进来把我叫到门外。他指着台阶下的一瘦高个儿,说是找我的。
那人留着半长的头发,背一只人造革大旅行包和一把吉他,正在向我招手。我一下子没认出他是谁。他走过来给了我一个拥抱。他说:嘿,还认识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