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论,陈思诗那个酒吧绝对不能算是什么洪水猛兽的地方,我跑过去要个论文摘要也不算是什么深入虎穴的行动。
何况当时我想,陈思诗的穴怎么的也算不上虎穴……
嗯……说太多了。
总而言之,在思想斗争之后,我还是决定了去陈思诗那里一趟,晚上就要交论文了,我当时非常迅速的来到了酒吧所在的那条街上,我一心只想赶快解决自己的问题,却忘记了其实身边的危险依然存在。
就如我先前说的,你一旦惹上了某些人,那么,就要做好随时被阴的准备,就大四的最后这几天,我被人已经阴的体无完肤了,但我这个人总是后知后觉,当笃定要做一件事的时候,其他的事情,周边的情况往往就被我忽略了。
其实我早该想到,我踏上了那条街就肯定会有人盯着我,毕竟我在这条街上闹过那么几出。
但显然,这个时候我对本市的治安实在太信任了。
当我来到离酒吧不到五十米的地方,忽然,有几个人冲上来,一下子就挡在我面前。
“兄弟,借点钱看病。”其中一个人说。
我当时低头走路,心里还在想着怎么快点把英文摘要的事情解决了我好赶紧回去,心里还想着晚上要陪梁曦吃饭。
但我一听到这句话,我就感觉不对劲了。
记得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和几个“小伙伴”在江滨路那一块愉快的玩耍时,就被人挡住过,那几个人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借点钱吃饭。”
那时候的我天真的以为那是一种嚣张的乞丐。
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一种地痞流氓无赖。
现在这几位,却明显是在找茬。
“借钱看病?”我不耐烦的说,“你们应该去找政府,找我这种穷逼有什么用。”
“你打的人,当然要你借钱看病……叫你借都是客气的。”这句话一出来,我立刻知道了大概是怎么回事。
因为这个声音我很熟悉。
那几个挡在我面前的男人中,一个打扮的十分非主流的瘦弱小青年站了出来。
方少爷。
好吧,不是冤家不聚头,狭路相逢,我是避无可避。
那天他去酒吧的打扮,虽然也是个地痞无赖,但我还能接受,可今天这样,一眼过去就像是七十年代中越边境逃出来的难民一样,捎带手估计还有点猿人的血统,返祖现象十分严重。
总而言之,这副形象,但凡看见了的就肯定讨厌,但他自己好像却视自己为“贵族”似的,一副对一切睥睨冷眼的样子,我心里觉得滑稽,但却笑不出来。
因为,我看见他们中有人拿了块砖头,还有人拿了一截类似于擀面杖的棍子。
据我所知,我小时候,市区的混混和黑社会很高端,很多都有猎枪,厉害点的还有自制的土炸药。
但严打来严打去,凶器禁来禁去,最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现在看来,他们的武器已经趋近于野蛮化和生活化了。
今天拿板砖,说不定以后大家在本市看见的流氓斗殴就是锅碗瓢盆菜刀砧板齐上。
到时候,我想我一定分不出来那到底是本市黑帮殴斗;还是某居委会大妈组织的家庭主妇特色活动。
但不管怎么说,我不是混混,所以他们手里的东西对我有点杀伤力。
于是我说:“你们干什么,抢劫么?你们这是敲诈!”
“还就敲诈你了怎么着?!”方少爷说,“等你好几天了,tmd,我真应该当天晚上就弄死你。”
我心里越来越害怕,但嘴上当然不能认怂,我说:“操,弄死我,你有几条命敢弄死我?”
“那就给你看看大爷敢不敢!”方少爷说了这句话后,我以为他要冲上来,结果这家伙居然是后退一步,对旁边几个人说:“上!”
那几个人不知道在发什么愣,我趁着他们发愣的机会,赶紧往回跑。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打架这种事情我不在行,虽然要打我也不是不能打。
我听见身后方少爷又说:“愣着干什么,一群废物,上啊!”
“哦!噢!”那几个人大概是这个时候才梦醒了似的跑上来追我。
白天的酒吧街没几个人,在这里玩混混追逐战对我不利,现在我只能往大马路上跑,这样他们就不敢乱来了。
但我没跑几步,才发现他们当中的确有能人,有个小子,速度特别快,直接从我边上超了过去,两条腿跟上了发条似的迅速摆动。
但这家伙……
我估摸着可能之前是练田径的,职业习惯让他一股脑儿的往前冲,也没管我在什么地方,直接就从我旁边往前冲了个几十米。
我当时几乎被吓愣住了。
这世界上能有这么虎的人?!
“我cnm,过了,过了!”这时候,方少爷在后头大喊。
那人“啊!”了一声,这才转过身来,开始和后头几个人对我夹攻。
我看跑也跑不了了,打架我肯定吃亏,我干脆从一旁关门的酒吧门口捡了张破烂的折叠椅----在书上看见说这是打架神器。
那几个人围上来的时候,我也没管他们手上拿着的是什么,抓着折叠椅就往其中一拨人身上拍过去。
刚过来的这一伙儿一会儿就被我拍的只有抵挡的份了。
我臂力还行,毕竟以前也做过体育委员,虽然我叫口令经常把“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二二三四五六七八”一直数到“九十”去。
那几个人被拍了之后,我有点得意忘形,都说打架跟啥人差不多,容易肾上腺素激增导致“杀红眼”,此言不虚。
这个时候的我就是。
我越打越解恨,越打越起劲,忘记了对面又个人是有砖头的。
狗急了也跳墙,兔子急了都会咬人,这帮人渣急了,同样能爆发出异于常人的能量来。
我打了一阵子,又返身去追那个短跑健将,把他也用椅子拍翻在地上,正准备拳打脚踢,忽然觉得不对劲。
背后有人,当时阳光挺烈,我能看见地上的影子。
我敏感的神经稍稍警觉了一下,急忙转过身来,我看见刚才手里抄着砖头的家伙过来了,举起板砖来就往我身上拍,我赶紧用椅子挡了一下。
毕竟打架们经验,板砖拍在椅子上,震颤了我的手臂,当时的我就感觉一阵酸麻蔓延开来。
这个时候,我后背又被推了一把。
当我反应过来是那个短跑健将在偷袭我的时候,我已经一个趔趄快要摔倒,我赶紧用凳子撑着地,那几个家伙又围上来,尤其是那个抄着板砖的,一副“上将潘凤大板砖饥渴难耐”的样子。
回想起来我后怕的很。
那时候他的表情像极了直接要用板砖爆了我的菊花。
那几个人围上来的时候,我倒是机灵了点,顺着一边的酒吧店门走,他们也不敢动作太大,应该是怕砸烂了别人的东西引来更多麻烦。
说到底他们还是怂的,当混子的,本来牛逼的就屈指可数。
我越是往那些易碎的玻璃门玻璃窗前走,他们越是“投鼠忌器”。
眼看着我还是拿着那张折叠凳乱拍,眼看着他们就被我拍的准备逃了,但我不知道,这个时候威胁才刚刚降临。
有一家酒吧的窗台下头放着快不知道是木板还是床板之类的东西,我一边逃一边乱挥椅子的时候,手莫名其妙的被什么东西刮了一下----
“嗷!”
当时我就觉得一阵刺痛。
等我反应过来,我才发觉那木板上有跟尖锐的钉子,直接从我的手背到手臂前端,被拉出了一道口子,鲜血直流。
我tm又被生锈钉子给刮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上辈子杀了钉子全家还是爆烂了钉子的菊花,这辈子他要这么对我。
还好,当时我的对手们已经怂了,我赶紧抓着那张折叠凳往他们面前一扔,返身向陈思诗的酒吧那边冲过去。